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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做就做,正好江老板这边各样工具食材都是现成的,做满汉全席都绰绰有余,多做几道家常菜而已还不是手拿把掐?当天晚上八点左右,苏煜欢照旧戴着口罩,拎着保温盒准时出现在帝都第一医院住院部。
苏煜欢也是半个月前才知道,她的五分之一金主,江语茜名义上的哥哥,实际上的养兄,正好是奶奶经常透析的那家大医院的知名外科医生以及名誉院长。
这不巧了吗?但更巧的还在后头。
苏煜欢之所以突然得知此事,是因为一开始这位金主老板大半个月都没联系过她一次,可就在她于医院见义勇为的第二天,突然收到对方一条短信,让她每天晚上八点往第一医院住院部送一份晚饭。
不指定菜色,也没有忌口,只要求送饭的时候帮他额外带一份玉米排骨汤。
苏煜欢当时看到这个要求,第一反应便是:他来了,他来了,他带着他的玉米排骨汤来了!
江语茜鱼塘里这举足轻重的第五条鱼名为温晔臣,是他们江家的养子,江语茜名义上的哥哥。
时年伪骨科大行其道,作者花费许多笔墨在两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一起长大的深厚情谊上。
而在这其中便曾反复提到过,江家虽然收养了温晔臣,可江父江母平时工作都很忙。
江家自己的孩子尚且得不到他们多少关注,更遑论温晔臣这个看在已故故交面子上领回家寄养的孩子。
年幼的温晔臣完全可以说是在家中保姆的照顾下长大的,而即便是父母养孩子都难免有疏漏的时候,更遑论保姆。
温晔臣对妹妹的情感转折发生在他十四岁那年,因为一点小意外他在夜里发起高烧。
病发突然,加上烧得严重,温晔臣一下子失去行动能力无法求救,险些被烧成傻子。
万幸的是,那晚江语茜正好有事找他,发觉事情不对劲后,第一时间叫来家中保姆佣人,让他们帮忙喊来医生,并在厨娘的帮助下亲手煮了一碗玉米排骨汤给温晔臣喝。
许是雏鸟情节,也许是人在生病的时候总是格外的脆弱,格外容易让人趁乱走进心里。
就因为这碗玉米排骨汤,江语茜走进了温晔臣的心里,也让他记住了妹妹亲手做的玉米排骨汤的味道。
用温晔臣自己的话总结便是:那是他这辈子喝过的最好喝的排骨汤,鲜美馥郁,清甜可口,充满了妈妈的味道。
为此,原主在沦为江语茜替身后,温晔臣多次要求她为自己炖排骨汤,却次次喝都不满意,觉得不是他记忆中的那个味。
苏煜欢:“……”
你这哪里是想喝什么妈妈的味道,分明是想喝你妹妹的味道!
我现在飞去国外把江语茜抓进锅里涮一涮还来得及吗?苏煜欢一肚子槽点不知道该怎么吐,可看在钱的面子上,她最终还是选择尽力满足顾客需求。
除了自家随机出的几样家常菜外,苏煜欢每天晚上都会给他额外炖上一盅玉米排骨汤,搭配饭菜一起送来。
而这一送,就送了大半个月。
苏煜欢倒没觉得多麻烦,毕竟没有他的指定,她跟奶奶每天晚上也都得吃饭,就顺手打包的事,费不了多少时间。
再者,温晔臣本身也是个大方的人。
原本跟苏煜欢签订了替身合约,两人便是雇佣关系,苏煜欢帮他做饭严格说来也算在雇佣内容里,做这些本就算是分内之事。
可温晔臣每次拿到苏煜欢那个土土的,印有小鸭子卡通图片的饭盒后都会发消息感谢苏煜欢,有时吃得高兴了,还会哐哐给苏煜欢转钱,美其名曰感谢苏煜欢在饮食上对他的照顾,这些钱是感谢也是食材费,给足了情绪价值还有实际价值,一看就是个善心大发的好老板。
就冲这,苏煜欢这班加的也是心甘情愿,动力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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