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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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你别任性。”

“我没有任性。”

“一一,你看,你看我和你小曼姐,你看我们的选择,这样多好。”

“我是程一一。”

“嗯?”

“我不是小曼姐,”

我顿了顿,长呼一口气,“也不是林溪。”

我记得后来林溪对我叹了口气,苦口婆心道,“一一,人生在世,不是什么时候都能遵从自己的心意。

你不要任性。”

于是我二话没说便挂断了电话。

我知道人生一世,可能会有很多的无可奈何,很多的身不由己。

可是,在我还能够遵从自己的心意时候,为什么要勉强自己?如果明知道那样选择会让我不快活,为什么我还要那么选择呢?如果总是一味地屈服、迎合与退避,难道不会弄丢了自己吗?

那晚月光皎洁,落地如霜。

我坐在窗前,剪了一夜的窗花。

第二天,我顶着一架黑框眼镜,目光炯炯地告诉苏晴我的决定,然后趴在座位上偷偷打了一天的盹。

那天下课之后,我听见苏晴在我耳边说,“一一,难得你胆大一次,就坚持到底吧!

人生,毕竟是自己的。”

于是我忍了一夜的泪水瞬时决堤。

我转身抱住苏晴,哽咽道,“以后不在一个班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苏晴摸了摸我的头发,没有说话。

一切,终于尘归于尘,土归于土。

我们还是一起上下学,一起去食堂吃我们最爱的板栗鸡,一起讲笑话逗彼此开心,一起分享彼此的心事与小秘密。

与分班之前最大的不同就是,以前常常需要通过我牵线搭桥、传递消息的霍明远,再也不需要我这个小红娘了。

我依然喜欢粘着苏晴,喜欢在有她的地方肆无忌惮,尽管那些个地方,总还有一个霍明远。

只是渐渐的,迟钝的我也开始发现,其实,一切,都已不复往昔。

也许每一对情侣都不喜欢在你侬我侬的时候,旁边还有只巨大型的电灯泡。

哪怕这只电灯泡对她很重要。

也许“重色轻友”

是人之常情,也许爱情总是比友情更容易使人沉醉,又也许,距离这个奇妙的东西,真的能把咫尺和天涯颠过来又倒过去。

总之,我的苏晴,自从跟霍明远分到了一个班,就再也不是我的苏晴了。

之前我粘着苏晴的时候,霍明远双手环在胸前,冲我哼哼,“程一一,你已经霸了她六年了,还不该让着我点。”

说得那么理直气壮,那么理所应当。

就好像真的是我太霸道,太不应该。

刚开始苏晴还会挽着我的手臂朝霍明远笑,“我跟一一谁跟谁呀!

我喜欢被她粘着霸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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