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一百二十六章花园四(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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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西卜目瞪口呆:“它好像我是说,是不是有点长”

他结结巴巴地说道:“圣母作证。

就算明天就是世界末日,我也没法儿仿造它写首所谓的诗歌出来。

你有没有简单点儿的?比如”

他搜肠刮肚想要念上一两句,却只能记得譬如“他像移植溪水边的果树,按季节结果子,叶子也不凋零。

他所做的事样样顺利!”

(圣经。

诗篇)之类的句子。

那还是他听神父讲道时经常听到从而记住的。

“正因为是约翰。

多恩,”

撒沙说:“三个阶段的代表人物中,就要数约翰。

多恩的原创性最强,而且他的模糊性与神秘性又使人们很难更好地了解他,他在他的青年时代写过许多恋歌和讽刺诗,他结过婚。

整整十年,然后又于某个早晨幡然醒悟,抛弃了婚姻改投上帝的怀抱。

与此同时,他写作爱情诗的劲头儿和热情也尽数转移到了宗教诗上。

西大陆十七世纪的赞美诗和其他形式的宗教诗,宗教虔诚感比诗性更强。

所以有时候他并不那么讲究诗歌韵律。

相比较起来,本。

琼森是个古典主义者,诗作中的思想虽然不受约束。

格式却颇为保守,而蒲柏的诗歌则曾被人苛责为僵化——我想不会有人奢望你能一朝一夕间成为他们的后继者。

但我想如果只是一份作业的话,你还是可以暂时成为‘多恩之子’(意为继承其风格的人)的,你可以大大方方向所有人展示那参差不齐的音律和漏洞百出的格律,多恩有时也是这样做的,虽然他是故意而为之,而你则是我是说,你可以让它看起来不那么糟。”

别西卜茫然地瞪着撒沙。

他已经晕头转向了。

“呃,我想,霍普金斯的意思是,”

艾弗里小心翼翼地说:“你可以胡编。”

别西卜看了他一眼,又转过去看他淡金色头发的朋友。

一股子骤然袭来的悲凉情绪自小霍普金斯的心底蔓延上来:“是的,别西卜,”

他痛苦地肯定道:“你可以胡编。”

不过这终究只是说笑而已,在最初的几个月里艾弗里还以为霍普金斯会帮着别西卜做作业或是在考试中作弊,但随后他发现自己大错特错,霍普金斯固然优秀,别西卜也不是个笨蛋,他只是因为之前几年的基础过于薄弱,所以才会在一开始的时候显得犹疑彷徨,但只要他抓住了学习的契机与诀窍,就像游泳、拳击与射击那样,他很快就懂得该如何取得一个好成绩与从教师那儿获得最多有用的东西——他的数学、物理、化学在霍普金斯的指导下正渐入佳境,比起同级生,外语也不错(他有个过目不忘的好脑子),唯独能让他伤伤心的大概就只有文学和音乐,尤其是那些需要想象力与感性的部分,他不擅长作诗,也无从分辨出音符中隐藏的情感。

对此小霍普金斯很有些惊讶,因为在他的印象中,能够拥有变形与吞噬能力的人的右脑顶叶里应该足够丰富饱满(它负责维持空间表象,并对其加工),直到他想起阿米巴原虫(变形虫)是单细胞生物。

别西卜对仅存于思想中的诽谤毫不知情,他盯着电脑屏幕,几分钟敲一个单词,经过两个多小时,才磕磕绊绊地写出了一首味如嚼蜡的所谓诗歌,里面该带着不少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属于圣经某段某节的切割物,但他确实尽力了,而且这是一首宗教诗。

艾弗里在这段时间里也忙着做自己的作业,他是十年级生,功课更加繁重,在完成一个科目后他歪着脑袋小心翼翼地打量起霍普金斯。

霍普金斯从来不会被作业和考试纠缠住,他甚至很少使用电脑通过网络查阅文档和资料,他的大脑里就像是有个世界性的大型图书馆,他只要坐在那儿,双手放上键盘,论文和习题就会如同自行增生的病毒那样飞快地出现在白色的屏幕上。

他在两小时前就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作业,现在正细细翻看着一本大八开的彩色图册,从艾弗里的角度看过去,能看到封面和封底,封面是深红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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