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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云初下了公交车才跟赵芳芳分开。
一个往东,一个往西,离家还要走一段路。
但她看见街上人来人往,不方便把车拿出来,再把人吓着。
于是,宋云初步行回家。
六零年代工作很轻松,没有销售额压力,也没有提成压力,还不用加班,干多干少都是每个月十块钱。
感觉不错。
宋云初没走几步,忽然身边“咯吱!”
一声,停下一辆自行车。
她微垂的眼眸看见一条穿着军裤的大长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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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军裤?宋云初第一时间想到陆云澈,不会是他吧?抬头一看,嘴角轻勾,原来是穿着夹克衫的梁诚。
“是你啊。”
宋云初暗想,就说嘛,怎么能是陆云澈?他在京城呢。
梁诚敏感,“你以为是谁?”
目光如炬。
宋云初语气调侃的说,“我还以为是一位从天而降的大帅哥呢。”
梁诚自信的摸摸下巴,“难道我不帅吗?”
宋云初嘴角轻勾,“诚哥,你挺帅,就是头发有点怪,为什么要留这个发型?”
“因为时髦,披头士知道吗?”
梁诚压低声音说。
宋云初也小声说,“但人家是外国人,这个发型不适合咱们国人。”
“哎?”
梁诚惊讶,“行啊,云初,你还知道披头士是外国人?”
宋云初对他翻了一个白眼,“怎么就你可以知道,我不能知道啊?”
披头士乐队是1960年英国摇滚乐队,四位成员组成,他们就留这个头型。
没想到梁诚还挺赶时髦的,但不适合他。
梁诚若有所思,“我就是有些意外,你这脑袋里装的东西不少啊?”
他再次发现宋云初的变化。
“这才哪到哪?”
宋云初小声问他,“但是诚哥,你觉得这个发型好看吗?”
“怎么不好看呢?我单位有好几个小姑娘:()六零换嫁,大小姐随军西北赢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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