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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本小姐在哪里都金子,闪闪发光,不容小觑。
正开心时,她的眼睛就被一阵刺目的金光给闪瞎了一半。
“小欢欢,有没有想我啊?”
李贪欢好不容易适应了亮度,就看到旭日穿得和他的名字一般,亮眼得不行。
几日的相处下来,李贪欢总算摸出了对方一些特点。
无论何时何地,旭日都要成为那个最吸引眼球的人。
这一点从他的房子和衣着上,就很容易看来。
还有一点,就是他特别爱说废话。
基本上十句话中,只有一句有用,但是未必是真的。
所以李贪欢只是客气滴回了一个笑容,算作打招呼。
旭日脱下外套,露出其中紫色的长裙,屋子中的亮度一下降下去不少。
然后将手中一个红色的帖子递了过来。
李贪欢接过帖子,红纸金字,还撒了金粉,看着就和旧日的喜帖一般。
她心里嘀咕着,刚来岛,就有人要结婚吗?
打开后,才明白自己猜错了。
这是一份邀请函:“多日不见,非常想念,明日中午,特请卿来一叙。”
落款是简单的少爷二字,这个笔迹有些眼熟。
但是一时间又想不来。
李贪欢正在头脑风暴中,旭日就咯咯地笑了起来:“我们欢欢就是厉害,竟然连少爷都认识。
果然有你母亲的风范呀。
走到哪里,都会引人注目呢。”
“这个少爷谁呀?他住在哪里呀?”
李贪欢问道。
旭日似乎是想到了什么,瘪了瘪嘴说道:“少爷就是少爷喽,至于住处最丑也是最怕死的那幢就是喽。”
旭日还想拉着李贪欢闲话家常,当然主要话题都是围绕在她母亲身上。
对于一个从出身就没有见过母亲的李贪欢而言,这个话题确实很有吸引力。
但是如果每次聊起这些话题时,对方就有意无意提醒你,你应该向你母亲学习。
在什么情况,应该用什么反应应对等等。
一次两次后,李贪欢对这样的谈话,很是逃避。
所以她成为了第二着急搬出屋子的人。
她以累了为由,上楼休息。
旭日还想再说点什么,就看到李阑珊盯着他看。
黑色的瞳孔中,没有任何感情,似乎他就是盯着看罢了。
可是被那四个眼球看久了,背后会隐隐发麻,旭日说了一句:“无趣的家伙。”
也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没有其他人的打扰,李阑珊就这么坐着,把玩着自己的手指,似乎很有趣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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