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二十一章 以律法之名行因果之事2(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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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惟清悠悠道:“两叶虽为赠,交情永未因。

同心何处切,栀子最关人。

栀子花喻意甚好。”

比木香花那号称“鬼招手”

的不祥名声,栀子花赠心仪之人,真是太合适不过了。

或许阿榆读书不多,不解其喻意。

那他便挑明了告诉她便是。

毕竟阿榆能写那么一手好字,没道理对不理解这么浅显的诗意。

阿榆果然懂得,立时道:“这是刘三娘赠好友谢娘同心栀子时所写的诗吧?我读时便特别喜欢。”

嗯,知道刘三娘,读过此诗,也清楚栀子同心的喻意?

沈惟清还未及欢喜,便听阿榆继续道:“心如栀子,同心相切。

若有如此好友,诚然可喜。

我原以为只有罗家妹妹愿意这般待我,却不想沈郎君也有这等心思。”

“……”

沈惟清忽然有些嫉妒她那个所谓的罗家妹妹。

他听她提过好几次了,危难之际不离不弃,倾尽所有相助相扶。

或许,想超越那位罗家妹妹在她心里的地位,任重而道远。

看出沈惟清意犹未满的模样,想着婚事终究还未敲定,阿榆决定安慰他一番,遂道:“怜时鱼得水,怨罢商与参。

不如山栀子,却解结同心。

这么看来,栀子花的确是好,以后我便用它簪发吧!”

原来他的娘子熟读诗书,寻常闺阁女子都未必比得上。

可听着怎么还是不太真诚?甚至没舍得说一句喜欢?

沈惟清知该满意还是不满意,只得引导道:

“你既喜欢,不如我现在就帮你簪、簪……”

他忽然吞下了话头,目光僵直地看向阿榆。

阿榆正拿出剔骨刀,用刀身当镜子,恍惚照出自己脸面来,抬手便将簪子插了进去,——犹如将剔骨刀直直插入敌人的血肉。

沈惟清沉默了。

阿榆自认已尽力照顾了他的情绪,见此情形不免诧异,遂问道:“怎么了?难道不美?”

沈惟清看向阿榆像扎敌人心脏般扎入发髻的檀木簪,居然……挺好看的?

他仔仔细细再看阿榆的发髻,终于确定,阿榆其实从未认真梳过发髻,可能都跟簪这根簪子一样,随意绾就。

之所以常常簪那木香花,或许也是因为她每日都会经过木香花树,摘花簪花较为方便。

如此惫懒却不让人觉出她打扮得随意粗疏,完全只是因为……她长了张好看的脸,好看到能将麻袋都穿出精致感。

他终究垂目,不敢再细看这美到发光的小娘子,只是诚心诚意地答道:“你怎么簪,都美,非常美。”

即便出身低微,一无所有,她若肯好好拾掇自己,当个倾国倾城的祸水完全没问题,配得起世间任何男子。

阿榆也知自己生得不错,但这些年其实甚少有人夸她容颜。

在临山寨时,她是众山匪眼中的小魔女,多看一眼裤裆都会凉意嗖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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