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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歌听朱韬在这叨念,心头也不是滋味。
年少好友,意气风发的拜了把子,他不知自己魂归何处,纵使所有人都相信秦家是畏罪自杀,唯独他不信。
这份友谊于年少结下,如今还是这般敦实。
“我也想你!”
秦楚歌锤了朱韬胸膛一拳,灿烂一笑:“八戒,班花娶到了吗?”
“哈哈哈……”
朱韬大笑着,连连摆手道:“那些年吹过的牛笔而已,班花是真没娶上,我娶了一个镇花。”
“镇这个姓挺特别,百家姓真没这个姓呢!”
秦楚歌一怔。
“镇上最漂亮的镇花,给人家当上门女婿。”
朱韬呵呵一笑。
“那也不错!”
秦楚歌这才明白。
搞半天,除了村花、班花还有镇花一说呢!
这时,有人过来买海鲜,朱韬直接赶走了。
“不卖了不卖了,去别家买!”
这样说着,朱韬准备收摊,并对秦楚歌说道:“哥,找地方喝点,就火车站那家菜馆行不?”
朱韬这是要去寻找他吹牛笔的青春。
“去我家吧!”
秦楚歌想了想,反正也就是多一双筷子的事。
“那我带点海鲜过去……”
朱韬开始往袋子里拣海鲜。
啪……
一张大手拍在了朱韬肩膀上。
从隔壁摊位走来了一个叼着烟的壮汉,臂膀上戴着一个红色的袖章,写着管理员仨字。
“八戒,这么早收摊,经过咱媳妇同意了吗?”
这货咯吱窝下夹着一条香烟,是隔壁摊位的摊主塞给他的。
朱韬一回头,脸色有些难堪,看在秦楚歌眼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
,!
龄人中是翘楚,他帮过朱韬打过一次架。
自那以后,他就成了秦楚歌的跟班。
当时朱韬是个大胖子,秦楚歌很瘦。
加上他姓朱,同学们都叫他八戒。
秦楚歌喊他八戒,朱韬喊他猴哥,两人的友谊便是从这里来的。
秦楚歌记得,朱韬退学坐火车去东北的时候,还是他赞助的。
两人在火车站附近的一家菜馆喝的送别酒,那时的朱韬意气风发,曾放言要赚他一个亿回来娶班花……
如今,他在这里卖海鲜,且瘦成了猴子。
真的是让秦楚歌感叹物是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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