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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报答,他后来陆陆续续地也送了很多东西给兰斯,包括一些挺贵的袖扣、领带、还有各种各样的吉他琴弦,其中一种特别特别细的吉他弦,还是他跑了好几个地方才买到的。
他俩过了一段挺清静的日子,并且,由于朝夕相对的缘故,关系更加密切。
尤其是音乐上的一拍即合,总能拉近两个人的心灵距离。
兰斯大概也有同样的感觉。
否则,他绝不会容忍一个人神经病一样在自己家跑来跑去,还把冰箱和客厅角落里全堆满什么啤酒、苹果酒之类的饮品。
有一次在排练的时候,西奥甚至惊奇地发现:“吉米,你这件衬衣是不是和兰斯的那件是一个牌子?”
“哦,就是他的那件,你没发现我穿着明显有点儿大吗?”
詹姆斯漫不经心地摆弄着麦克风回答:“我觉得好看,就找他借来穿穿。”
西奥和鲍德温不由得对视了一眼,都觉得挺不可思议。
兰斯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说话了?平时明明瞎讲究得逼死人,现在居然对这家伙纵容到这份上?
不过,他俩也没想太多。
因为接下来,他们又要出门去演出了。
一开始是兰斯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是劳伦斯打来的。
那位在全国巡演中认识的布鲁斯吉他手前辈客气地问:“能帮个忙吗?”
兰斯对朋友一向是绝对没得说的。
所以,他立刻回答:“你的话,没问题。”
这时候,埃布尔正在为他们筹备夏季巡演的事情。
他想等乐队这次的新歌出来后,就立刻开始进行巡演,来借此宣传新唱片。
这次完全不用蹭那种联合巡演的团队了,完全可以让行星乐队自己独挑大梁。
也因此,乐队目前没什么重要行程。
当兰斯说[受劳伦斯所托,要去帮一支叫做‘顽童’的摇滚乐队做暖场嘉宾]的时候,埃布尔想都没想地就同意了。
这一趟怎么说呢?
真是大开眼界!
路上的行程没什么可说的,但到了演出的地方时,刚好碰上顽童乐队正在排练。
一看到他们排练时的情景,詹姆斯就非常惊讶。
因为……这么说吧!
行星乐队是四个人的乐队,而顽童乐队是一个人的乐队。
那位一头波浪卷发,穿着紧身皮裤的主唱阿布利特,似乎是将他乐队中的所有成员都看成了自己雇佣的职员,也就是说,除了主唱他自己外,不管是鼓手、贝斯手、键盘手……甚至是吉他手,每一个成员都是可以被开除,然后,进行随意替换的。
因此,他在排练现场不停地指挥所有人配合自己。
并且,绝不允许吉他手、或贝斯手的声音盖过自己,假如鼓手稍微慢了一拍,或者敲的节奏不合他心思,就会当场遭到他一通毫不留情的谩骂和侮辱,丝毫不顾周围还有外人看着。
行星乐队的所有人都不太适应这种情况。
詹姆斯私底下也嘀咕:“这也有点儿太过了吧?他还组什么乐队,干嘛不自己去独唱?”
可偏偏阿布利特对他的态度,一开始还挺热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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