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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是拿走版权。
很明显,人家就是欺负陈文彬是新人。
承认你作品写的不错,却又想着法子压榨。
最后,陈文彬在偶然间,选择一家日销3000份的小作坊报社。
千字50元,
并且,对方还承诺只要陈文彬能写,
别说一天四千字,就是一天一万字都可以。
说实话,要不是“熟人”
介绍。
以那家报纸的特殊的位置,打死陈文彬都不会选择。
不过呢,也是因为有了这家报纸的大胆尝试,这部“盗墓题材”
的小说才得以走入人们的视线。
仅仅过去十天不到,就有三家日销过万的报纸编辑联系他,
夜里,
陈文彬伏案在书桌前奋笔疾书。
【尸香魔芋的可怕之处在于,它绝不是通过人的五感来制造幻觉。
只要你看过它一眼,记住了它那妖艳的颜色,在一定的距离内,都会被它迷惑......
这时胖子已经把第二只石匣中的东西取了出来。
是一本羊皮制成的古书,我估计是先知的启示,还有失落的精绝古国,以及鬼洞的秘密都在这本书里....】
故事写到这里,陈文彬才停笔揉了揉酸痛的手腕,
说实话,哪怕是照着记忆中去抄,这种纯手工写小说,也不是个轻松活。
而且,还是繁体字。
别说一天一万字,能写六千字都算本事。
“也不知刊登的具体效果如何?”
陈文彬看了眼桌上的闹钟时间:11点25分。
想了想,还是给报社编辑的打个call机过去。
打完他就放下电话,准备洗澡睡觉。
没想到,刚脱完衣服,电话就响了。
“喂——阿杰,这么晚你还没,嗯?你在外面吃夜宵?”
陈文彬听到对面传来的吵闹声顿了下嘴。
“吃什么夜宵,刚砍完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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