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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陆什第八次坐在台阶上看着手机里的大额转账时,时间已从初秋来到了盛夏。
高一就要过去了。
教室里,叶秘书的演讲依然是那样的幽默风趣,家长们善意的笑声依然那样的清晰。
许逸飞第八次从兜里掏出个烤红薯,问:“吃吗?”
陆什道:“谢谢,不用。”
许逸飞又掏出个冰棍儿:“那吃这个吧?”
陆什沉默了一下,从他手机接过冰棍儿:“谢谢。”
“不用这么客气,都是孤儿嘛,互相关心一下,应该的。”
陆什不知道许逸飞为何对“孤儿”
两个字如此热衷,但他一整年来头一次没有反驳,雪糕在舌尖上化开,冰凉冰凉。
高一下学期的最后几周,同学们热切讨论着文理分科的事情,白天在教室讨论,晚上在宿舍和家长打电话讨论。
“我想读理科,但脑子不够用咋办……大学想学电力工程。”
“想学医是读文科还是理科啊?”
“更喜欢文科嘛,毕业后去师范学小语种……”
路过宿舍走廊,类似的讨论层出不穷。
每个人似乎都有清晰的规划,每个人身后都有出谋划策的家长。
陆什平静地从打电话的人群中穿过,第一次感到有些迷茫。
老师把分科与高考强调得那么重,似乎是人生的头等大事,可他只感到做梦般的轻飘飘。
真有那么重要么?如果是真的,为什么手机消息里只有短短的几个字——“你自己决定就好,不要有压力。”
似乎是发炎了,右耳的耳洞和手腕的纹身都在隐隐作痛。
上周末路过纹身店,他停顿了一会儿后走了进去,两个小时后出来,手腕处多了一朵小小的黑色玫瑰,花芯艳红。
他无法解释那一刻鬼上身般的驱使感来自哪里。
他从小就是好学生,漫长的学生生涯中,他只做过两件出格的事情。
第一件是在初一,他帮同学摘抄好好词好句,一周赚了好几百块钱。
被班主任拎去办公室罚站并通知家长。
很快,上周末没来看他的贺开火急火燎地赶来,摸了摸他的头发和后颈,告诉他,没事。
第二件是在高一,就在广播通报批评xx班的xx同学染头发后,他做了比染头发更严重十倍的事情——纹身。
这简直是罪无可恕,罪大恶极。
他期待着班主任发现,然后被请家长。
可班主任只是把他叫到办公室,温和地说:“小陆啊,你成绩好,压力也大,适当放松是好事。
以后你有什么事都随时可以来找老师,你存一下我的私人号码。”
那天他踏着初夏的碎叶在操场走了十圈,心想,过了今晚他就满十六岁了。
在早些年,十六岁便已经算是成年,成年后便不能再软弱。
手腕上的纹身他会留着,永远留着。
每看到一次,摸到一次,都是在鞭笞那个曾经软弱的他自己,以此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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