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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彻喊他,却又忍不住轻笑一声,“你是不做太子打算在我这儿做侍女吗?”
沈煦央怔住一刻,便也笑出了声,开口道:
“行啊,一个月给我多少银子?你也知道我武功高强、俊美倜傥,又体贴入微,照顾你肯定比春祺还得心应手……”
姜彻一边听他说着,自顾自下了地,在行李中,翻出了一个木盒,站定在他面前。
“把衣服脱了。”
“……”
“阿彻,虽然我知道你觊觎我美色已久,但也不至于这么直接吧?”
沈煦央环抱住了自己,一副誓死不从的模样。
姜彻看了他两眼,把盒子放在了他面前。
“极品金疮药,拿回去,自己抹。”
“阿彻,你的鼻子,比咪咪的还灵。”
咪咪是沈煦央捡的一只狗,刚捡到时,浑身是血,巴掌一点大,瘦瘦小小看不清模样。
沈煦央就以为自己捡了一只猫,成天咪咪、咪咪的叫。
直到咪咪长成了一米多的黑色狼狗,沈煦央终于承认,自己的咪咪根本不是娇小软糯的猫咪,而是一只饭量惊人的大黑狗。
可惜再想改名叫大黑时为时已晚,那时候咪咪已经很喜欢自己的名字了。
“我刚从琼崖回来,没想到阿姐把你带到这来了,宫里的消息我也收到了。
阿彻,你的计划太冒险了些。”
沈煦央半裸着上身,有伤从肩头划至后腰,只被简单的包扎,还隐隐渗出血迹。
姜彻手上的动作很轻,把原本的包扎卸下,上了药后,又用新布条给他重新包了起来。
“有用就行。
好了,把衣服穿上吧。”
春祺进来送茶,顺带收走了换下的血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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