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15章 练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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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街口的快餐店解决完午饭,罗杰特意来到前台,向老板问了一句在这里可否练习贝斯,是否会有麻烦。

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罗杰回到房间,从行李箱底部翻出一个小小的音箱,接上电,开始准备每天的练习。

为了避免打扰别人,罗杰把音量开到了最低。

这副身体带有非常强的身体记忆,前主人的记忆也完全被罗杰吸收,弹奏技巧上已属顶级。

不过就和任何技能一样,长期疏于练习,肯定会变得生疏。

这是吃饭的技能,罗杰不会在这上面有任何放松。

对于一个明星来说,渠道、宣传、机会,甚至是外表,都非常重要,远在演唱和乐器的基本功之上。

但这并不意味着基本功不重要,至少也要在水准线以上才算是及格。

而如果想要真正走上顶级,及格的水准远远不够。

任何一个顶级巨星,除了宣传和机遇之外,敬业也是必不可少的。

像贾斯汀-比伯那样,把事业当做游戏,稍有名气就不务正业,将精力放在吃喝嫖赌的玩乐上,即使没有丑闻的影响,也会如同流星一般快速陨落。

更何况,罗杰距离成名还有相当遥远的距离,更加没有任何不敬业的资本。

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罗杰最喜欢的乐器都是贝斯。

然而无论是否心甘情愿,罗杰都不得不承认,在绝大多数乐队中,贝斯手的地位都是最低的一个,存在感也非常低。

在提起一支摇滚乐队的时候,粉丝们往往认为主唱很性感,吉他手很帅,鼓手精力旺盛,就连键盘手,也有很多腐女认为他们应该出柜。

然后……

然后就没了。

贝斯手在乐队里从来不是什么焦点,圈内人热衷于黑他们,观众们分不清他们手里拿的是什么乐器。

贝斯永远都不可能是乐队里的主角,这本身就是为了衬托其它乐器而被发明出来的,绿叶中的绿叶,但却不可或缺。

没有低音的乐队合奏,尤其是摇滚乐队合奏会很刺耳,像是噪音一般杂乱无章。

但在大多数时候,低音却偏偏容易让人忽略。

通常来说,一个大牌乐队如果换了主唱或者吉他,往往会引起轰动。

换了鼓手,粉丝的感觉也会很明显。

但如果换掉一个贝斯手,绝大多数观众压根听不出来,也不会去在意。

当一群喜欢摇滚的青少年组建乐队的时候,总是会把贝斯交给音乐才能最差的那个人。

为什么?

因为贝斯简单啊,容易上手啊。

只要是个手指健全的人,学上半个小时,就能用它谈出蹦蹦蹦蹦。

而且大多数摇滚乐队也不希望在歌里突然出现一大段噼里啪啦的贝斯速弹,就只需要他老老实实在低把位弹蹦蹦蹦蹦。

于是就会出现这样的一幕,当主唱和吉他手活蹦乱跳,鼓手激情四射的时候,贝斯手站在阴暗的角落,嘴里嚼着炫迈口香糖,操控着四根和弦中的一根或者两根,思考着“我是谁?”

,“我在那?”

,“我要干嘛?”

这三大哲学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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