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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是看到他那双像水一样清澈而温柔的眼睛,然后才注意到他冻得发紫的嘴唇和他咀嚼时露出的一点红色。
我不知道那是他舌尖的颜色,还是玫瑰花瓣的颜色,只是呼吸一轻,本能地走近他。
十年之后我仍然忘不了那一幕,他和我当时想象的《流浪者之歌》里那个女孩一样,眼神闪着璀璨的光。
我听见他说:“小少爷,你拉的琴真好听。”
那天,我之后全部人生都在想念着的、渴望着回到的那天,g市罕见地下了一场雪。
那天我遇到了尧新雪。
……
我把那两个孩子带回了家,脸上有雀斑的那个孩子叫做尧新橙,长发的那个则叫做尧新雪。
我竭尽所能给他们最好的条件,将我能享受到的一切资源和他们共享。
因为残疾的双腿,我曾经一度抗拒着和同龄孩子一起玩耍,天生的缺陷仿佛一根毒刺,深深地扎进我的心底,我看着他们奔跑的模样,总是忍不住想:如果我也能这样呢?我渐渐地不再和他们一起玩,因为无可磨灭的嫉妒、自卑,也因为他们总是会跑在我前面。
但我喜欢尧新雪。
我不喜欢他们,却喜欢尧新雪,因为和尧新雪在一起的日子让我无比快乐。
他不像是一个流浪儿,因为他竟然是这样的有礼、温良、善解人意,和任何有教养的富家子弟几乎没有区别。
命运编织了一个多么美丽的巧合,我在拉完《流浪者之歌》之后遇到了他,并且给了他一个可以遮风挡雨的家。
尧新雪到了我家之后,很快就适应了这里的生活,而他是如此的干净漂亮,也就很快得到了所有人的喜爱。
他的弟弟尧新橙,则是一个更安静、孤僻的孩子,虽然看我的眼神算不上友善,但很听尧新雪的话,从来不会捣乱。
更令我讶异的是,他们都对音乐有着浓厚的兴趣。
尧新橙选择了吉他,尧新雪则和我学习了小提琴。
他有着远在我之上的音乐天赋。
短短几个月,他的小提琴技巧就已经和练琴十年有余的我不相上下。
我那早已扬名世界的小提琴老师告诉我:“尧新雪,会是摇撼整个世界的天才。”
当她说出那句话时,她的眼睛甚至闪烁着狂热的光芒。
“你一定会成为最好的小提琴手。”
我对他说,感到一缕不甘和羡慕。
因为我即使这样努力,也从来没得到过我那高傲的小提琴老师那样露骨的、毫无保留的称赞。
尧新雪比我小一岁,要比我矮一些,在我坐下之后想要蹲下来给我锤腿,我忙他拉起来说:“你不需要做这些。”
然而他歪了歪头笑道:“我只是想这样做,不可以吗?”
他的一绺长发垂在我的膝盖上。
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些脸红,把他拉起来,努力板着脸说:“不可以。”
尧新雪撇了撇嘴,站起来才回答我的问题:“你可以做最好的小提琴手,我不可以。”
他似乎对我梦寐以求的东西毫不在意,语气漫不经心,眼神淡漠,仿佛只是在谈论可有可无的事。
我继续笑着问:“为什么?”
然后他很孩子气地告诉我:“因为我想要组乐队,还想学唱歌学钢琴。”
说出这句话时,他的眼睛里闪着光和自豪,有好几秒,我隐约感觉到他是认真的。
乐队?我回过神来,这个新奇而遥远的词也令我一下子忍不住笑出了声,我很难想象他会有这个想法,他应该出现在金碧辉煌的演奏厅里,却不应该是嘈杂的会馆。
“那如果我得到了爱乐乐团的邀请函,你会跟我一起去吗?”
我仰起脸看他,却看到他的眼神认真且笃定,于是不禁地将语气放软,哄小孩似的。
尧新雪假装思考了一下,拉起我的手转而笑了,“你收到了邀请函我又不一定收得到。”
他有着漂亮的面孔和优雅的气质,有着无与伦比的天赋和过人的技巧,是爱乐乐团最喜欢的那种人,怎么可能收不到邀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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