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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正发怔时,伊凡的贴身女仆惊喜万分地跑来告诉他,伊凡已经有了孩子,庄园即将迎来一位继承人。
莱安伯爵坐在椅子上。
他的手紧紧握成了拳,指甲嵌入了手掌中,他克制地紧抿嘴唇,咬着牙,直到舌头被他咬破,血腥味弥漫至整个口腔时,他才听到自己用欣喜的声音说出的话。
“是吗,我去看看。”
……
《血债》这本书,和《血还》一样,还是走复仇爽文系列,男主角奥兰多·莱安伯爵重生前有多凄惨,重生后利用先知发家致富,报仇雪恨时就有多痛快。
凯瑟琳把主角遭受的全部蒙蔽和虐待在重生前都写完了,重生后只有踩着仇人们的血调查真相,一路升级打怪。
对于这种小说,爽当然是第一位。
作者在以流畅的文笔和张弛有度的情节激发读者的愤怒后,再用绝地反杀、恶有恶报的设置让他们感到无比痛快。
而这个爽还不能是随便无逻辑的瞎写。
主角必须是正义的,必须是睿智的,复仇时也必须是果断而高明的。
他的一切手段都是不得已,是别人的迫害。
反派们的所有诡计之所以得逞,只是因为他之前太过善良。
只要主角认真了,没人会是他的对手。
书的代入感不仅仅要代入故事情节,优秀的作品更会让读者在痛快的同时,对主角本人的行为和性格大加赞赏。
《血债》一书凯瑟琳比上一本更用心,仅出场人物的人设她便写满满二十页,买信纸的钱便花费了近二十英镑。
欧洲文学在社会变革的背景下即将迎来群星璀璨的时代,凯瑟琳深知自己利用后世的眼界写作有点“投机取巧”
,文笔、立意都远不能和历史上真正留下名传千古名著的大文豪们比,因此她在情节上更加用心,精心设计阴谋与伏笔,爱与恨,正义与邪恶,以及别人对主角的救赎,让这一切因素尽量巧妙地融合在一起。
这本书会比《血还》长很多。
写《血还》时凯瑟琳还不知道是新人,不知道市场对书的反应,当时她如果不拿着完整的存稿,绝不会有出版商理她,要知道在报纸杂志上连载那可是大作家才能享有的待遇。
现在情况当然不同了。
她有条件和资格慢慢雕琢和推敲文章,可以边连载边写,所以《血债》无论是背景宏图还是人
物事件脉络,都会比《血还》宏大不少。
威拉德收到的前三十章中,奥兰多·莱安伯爵的复仇犹如一幅轴卷,正在缓缓展开。
莱安伯爵重生后,将与吉尔伯特、伊凡勾结暗害他的人罗列出一张名单,上面共有十五人。
除了最后r15他暂时还知道是谁,其他人的名字他都记得很清楚。
莱安伯爵不会因这些人上辈子的错就对这辈子的他们加以报复。
他会调查,若那些人这辈子仍不知悔改,那就不要怪他不够仁慈。
他会根据他们犯下罪行的程度,送给他们应有的惩罚。
在的末尾,凯瑟琳把情节卡在这一幕:一位上辈子莱安伯爵以为忠心耿耿、实际早就被收买,对他暗中捅刀子的仆人,在莱安伯爵的设计下,因为利益被至亲亲手推下了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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