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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子避地西庚州,洞庭相逢十二秋[一]。
远愧尚方曾赐履,竟非吾土倦登楼[二]。
久存胶漆应难并,一辱泥涂遂晚收[三]。
李杜齐名真忝窃,朔云寒菊倍离忧[四]。
这和前一首当是同时之作,为杜甫最后的一首七律。
[一]首二句写久别重逢。
避地,避乱而寄居异地。
仇注:“此诗,黄鹤编在大历五年。
西康州,即同拜县。
公以乾元二年(七五九)冬寓同谷,至大历五年(七七〇),为十二秋,此亦五年秋自衡归潭之一证也。”
[二]二句向朋友叙别后十二年来的行踪。
上句用王乔事。
《后汉书》卷一百十二《王乔传》,“乔为叶令,有神术,每月朔望常白县诣台朝,帝(明帝)怪其来数,而不见车骑,令太史伺望之。
言其临至,辄有双凫飞来。
于是候凫至,举罗张之,但得一只舄焉。
乃诏上方诊视,则四年中所赐尚中官属履也。”
上方,即尚方,是主作皇帝御甩器物的官。
七六四年,严武表荐杜甫为检校工部员外郎,赐绯鱼袋。
故借尚方赐履来比为自赐绯。
但这郎官是遥授的,一直挂名,未能登朝,所以说“远愧”
。
下句翻用王粲事。
王粲作《登楼赋》,尽管也曾慨叹的说:“虽信美而非吾土兮,曾何足以少留!”
但他毕竟还常去登楼,而我呢,则连楼也懒得去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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