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 101 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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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坤非常清楚地记得,他最早之前喝的鸡血,和后来喝兔血时,差别并没有很大。

又或者说,所有的血液似乎都没有非常本质的、明显的差别。

之前他循着那只“巨型猫头鹰”

的记忆,去深山中探索的时候,也猎捕了一些山中野兽猛禽,尝过它们的血液,同样和城市里买的家畜家禽没有太大区别。

唯一有实质性区别的,只有“巨型猫头鹰”

这只变异生物的血。

但现在来看,难道因为长时间饮同一种动物的血液,身体的消化系统便更认这种动物的血液了?

而且他很确定,并不是因为新买的这些比利时兔的兔血比以前的ròu兔要特别,上次普通ròu兔的兔血带来的感受,和这次并没有区别。

区别只是呈现在鸡血和鸭血上面。

向坤一边思考兔血呈现出的差异性,一边手脚麻利地把兔ròu、鸡ròu和鸭ròu处理好放到冰箱,然后简单清洗了一下,就到床上躺好。

他没有继续纠结这个问题,准备等回头醒来再去考虑。

第二天晚上8:13,向坤在预计的时间段中醒来。

去洗了个澡,擦干身体后,向坤扫了一眼浴室镜子里的自己。

经过这一个多月的变异,以及针对性的训练引导,他现在的身材和一个多月前已是大不一样。

之前自成说他看起来跟巨石强森似的,实际上单看外在的肌ròu维度和块头,哪怕忽略身高的差异,他和巨石强森也还差得很远。

他现在如果穿着长衣长裤,给人的观感甚至可能还会有一点偏瘦。

但可以肯定的是,现在如果割下一块同体积的肌ròu来称量,不论是巨石强森还是其他人,都不会比他重。

他甚至怀疑,自己的肌纤维,可能已经和普通人有很大的不同。

向坤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忍不住喃喃自语:“为什么会没有头发呢?”

最开始变异的时候,对于有没有头发这事,他并不在乎,因为那时要考虑的是生死存亡的问题,相对而言,有没有头发真的无足轻重。

但现在一个多月过去,经过了那么多次变异,他却是开始忍不住思考,为什么是头发?

倒不是因为在意自己的外表,而是隐约觉得,从这点,或许可以联系到自己的变异原因?或是这变异来源的某些特性?

毕竟自己在变异之后,牙换了,指甲换了,皮也换了,都重新长出了新的,就只有头发没长出来。

偏偏其他的毛发,比如眉毛,比如鼻毛,比如腿毛,也都还在。

噢,他现在的胡子也长得很慢,这一个多月来,只刮了三次,而以前他可是每天早上都要刮胡子的。

思考了一会后,不得要领,向坤走出浴室,站上体重计,不出所料地突破了100KG大关,现在已经达到了100.3KG。

但从外表来看,他相信不会有人觉得他会超过170斤。

例行地测试并记录了各种变化数据后,向坤又去喂了兔子,给金丝雀换了食水,然后拿起手机检查起微信的未读消息。

有唐宝娜她们四人群里的消息,说是老夏过几天就要去海西省了,这周五要去老夏家聚一下,让向坤去当“大厨”

,做菜给她们吃。

向坤想了想,回复了一个OK的表情,立马把三女都炸了出来。

唐宝娜:“我就说嘛,向坤的微信肯定是有延迟的!”

杨真儿:“我还以为你看到要让你做饭,就装死了不冒头了!”

夏离冰:“需要什么食材我提前准备。”

在群里又聊了几句后,向坤看到还有几条陈警官的未读消息,点开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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