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29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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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二娘,这是哪里的话,我们是邻居,你照顾我们兄弟良多。

我想着你也是应该的。”

他顿了顿又道,“而且我和林煜已经答应村长,不再插手这花椒的事情,交给你们也算肥水不流外人田。”

但沈二娘还是有顾虑,“我们家……我儿子和丈夫多数时间都在镇上,我时不时也要到那里帮忙,还要兼顾和村里人的生意,怕是……”

沈锦清安静听完,正打算宽慰她不行也别强求。

旁边一直埋头吃饭的苗哥儿却主动说:“我可以啊!

我在家里很闲,而且有林大哥在我不怕进后山……”

在他看来林煜还比后山可怕一点。

沈二娘怒而拿起筷子敲他脑壳:“我看你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一个小哥儿乱跑什么!”

苗哥儿嘟囔道:“那为什么清哥儿就可以?”

沈二娘嘶了一声,贬他:“你看看你,一天天的就知道吃,有人家那本事吗?”

苗哥儿:……

林阿叔和张叔倒是没什么意见,沈锦清也是一片好心还想着他们,他们两口子没有子嗣,晚年多点银子傍身也好。

就是沈二娘,无论苗哥儿怎么软磨硬泡她都不同意,苗哥儿看着还得费一番功夫才能让他娘同意。

第二天,天刚擦亮,林煜就出发去山上设置新的陷阱了。

虽然不是天天都能猎到新东西,但林煜依旧需要时不时的进山去查探之前设下的陷阱里有没有抓到什么。

虽然林煜不用天天进山,他和沈锦清一起合伙开餐馆不会影响到打猎。

但其实他也没办法天天到餐馆里帮忙,特别是到夏季的时候林煜很难抽的出空来。

沈锦清和他商量过要在店里再请一个伙计儿帮忙。

但餐馆才开业,实在是请不到人,所幸现在就算只有他们两个人也还算忙的过来。

林煜身上穿的还是昨天想给沈锦清的羊裘衣,除了打猎,他这回进山还想打一个合适的猎物用来给沈锦清做一套过冬用的皮裘。

冬天山里的清晨黑得让人分不清白天黑夜,处处都透着危险的、诡异的气息,但林煜早已经习惯这个时辰进山了,丝毫没有畏惧感,或者说他本身对这种深山老林就没什么畏惧感。

山林里有鹿生活,用鹿皮做出来的衣服既保暖又好看,最适合送给沈锦清,只是林煜之前已经猎过一头鹿了,这回再想打它们的注意恐怕不容易。

林煜在山里忙活了不短的时间,用自制的粗糙弓弩成功射杀一头幼鹿的时候,沈锦清才刚刚起身。

沈锦华正和他一起在厨房里忙活。

沈锦华今日休沐,不用到镇上去,村长怕他影响他读书村塾那边也没再让他去了。

但等沈锦华把镇上私塾的职务也一并辞去之后,就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了,刘越该怎么办?

他没有俸禄领,村里其他的困苦的人家或许还可以拿到一定的补贴,村长偶尔也会救济他们。

但刘越一直受他资助,一直以来也是由他亲手教导的,那点儿微薄的补贴怎么够他读书?沈锦华重新去参加科考受影响最大的就是刘越,沈锦华今日必须得去看看他,把刘越的往后给安排妥当。

沈锦清正在灶台上熬粥,就在沈锦华压下心里那点忧愁帮他又添了一根柴火的时候,林煜踏着风霜回来了。

他似乎还特地回了一趟自己那间破茅屋拿拖撬,那被林煜拉到院子外边停放着的拖撬上此刻正堆放着两头羊和一头幼鹿,沈锦清和沈锦华见到这场面齐齐沉默了一瞬。

这鹿皮滑毛顺,一看就不是易得之物。

瞧着比上次那头品相还要好上不少。

野山羊和幼鹿都不是这么好得的,起码沈锦清进后山几次都只见过些野兔和山鸡,从来没见过什么别的野物。

这羊且不说,光看这鹿就知道林煜进后山恐怕比他想象的还要深入。

瞧这天色,林煜和抹黑进山也没什么区别了,果然是胆气十足。

沈锦华见院子外那三头箭箭毙命、都只留下脖子上一个血洞的牲畜,心下对林煜的武力值有了一个新的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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