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60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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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越其实没多喜欢拍照,但是傅岑告诉他,不需要在意什么拍照的技术,只需要把自己想记下的瞬间全部记下来就了。

当然,后来这台相机主要的用途变成了拍傅岑。

那次生日他们第一次睡在了一起,当然,纯睡觉。

傅岑抱着方越睡了一晚上,第二天两个血气方刚的少年一人占用了厕所半个小时。

他们俩还趁着比赛还没开始,去北京玩了一次。

几乎所有学生都有对北京的向往,因为那里聚集有全国最好的大学,他们也不例外。

傅岑说他已经来过北京很多次了,之前老傅有一年在这儿当讲师,他隔三岔五就会被岑教授带过来玩。

方越问他,北京是怎么样的?

傅岑笑着说,“就那样,没a市好。”

a市对他们而言无疑是特殊的,就算是北大的未名湖估计都比不上实验的柏树路。

他们夜骑路过天安门的时候方越还在说明年他们估计还能在这骑车。

傅岑问他是不是很想来北京。

方越说不是。

“是因为你要来,所以我要来北京。”

方越望着傅岑的方向,说。

傅岑转头看着他,“你怎么认为我要来北京的?”

“这里有最好的物理学院,你肯定要来的。”

方越是这样回答的。

于是,两个夜骑的家伙定下了明年一起来北京的计划。

-

在得知方越马上就要去参加最后一场竞赛考试的时候,快一年没见的林女士不顾方越的劝阻,毅然决然地不知道从祖国的哪个犄角旮旯里钻了出来。

势必要陪考这一程。

方越其实不想她来,或许是因为前段时间见到了方志刚,所以他有些害怕再遇到。

但是林女士坚持,方越也不好说什么。

林女士这次还带了一个姓秦的男性中年回来。

据林女士介绍,这是他的助理,为人淳朴,离异,身边还带着一个七岁的小女孩。

虽说林女士说的是助理,但是方越能看出来两个人之间有些不一样的火花。

从选男人口味可以看出林女士确实变了很多。

秦叔叔和方志刚完全是两种类型的,秦叔叔一看就是老实得不行,虽相貌端正,但是憨厚的气质总给他一种八十年代工人的感觉。

方志刚则完全不同,他年轻的时候是城西数一数二的小白脸,为人狠厉,尖酸狡猾。

方越不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甚至觉得林女士愿意去接触新人挺好的,总不至于一辈子活在那混账的阴影之下。

去参加最后一场考试的当天上午,方越隐隐约约觉得有些头疼,他喝了一袋感冒药。

秦叔叔开车送他去的考场。

在考场门外,方越看到了傅岑和岑教授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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