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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还是你想的周到。”
顾嘉敏吩咐完,自己离开,回到她重新布置过的客厅。
里面有了一丝民国时的味道。
几个月下来,她没少折腾。
京城地处北方,没有江南水乡的灵秀,她家的这座庄子上原本的布局还有屋内的布置,更加的简单。
几个月下来,她弄出来了沙发,自己找匠人做的,还有可以挂衣裳的衣柜,木衣架,还有高低床。
改良的木质靠背椅,没有太师椅的沉重宽大,也比家户人家的木椅要舒适宽大一点点。
还有木质茶几,书桌,木凳等。
作者有话要说: 1、清代前期的粮食亩产
(1)南方水稻平均亩产清四川《彭县县志》说:“亩产米一石二斗为上,一石为中,□□斗为下。”
即中等水平田亩产稻谷2石。
骆秉章说:“湖南有田百亩,可收租谷百石。”
按对半租,亩产稻谷也是2石。
陈瑚说:“百亩之产,入租百石,千亩之产,入租千石。”
也是指亩产稻谷2石。
总的看,清代前期南方各地稻谷平均亩产2石。
当然,这里所说的大都是稻麦两熟田的稻谷产量。
单季晚稻的亩产应高于复种田。
顾炎武《日知录》中所说的吴中秋禾1亩之收也不过3石。
方苞说:“金陵上田十亩,一夫率家众力耕,丰产获稻不过三十余石。”
这个稻也当是一季晚稻,平均亩产也是3石多一点。
总之,复种稻平均亩产2石,一季晚稻平均亩产3石。
清代之石稍大,折合今市制亩产292斤(复种稻),一季晚稻折合今市制亩产397斤(272石)或438斤(3石)。
(2)北方旱地的粮食亩产清安徽《凤台县志》说:“亩所收者,当其穰时,黍麦可二石。”
清康熙《江阴县志》说:“麦、菽、黍、稷亩二石。”
清乾隆盛黼辰在《江淮均丁说》一文中说:江淮以北“农夫一亩之所获,通丰耗而权之,富民之人,恒不下一石”
,给富民交租1石,对半租,还是亩产2石。
北方麦、粟、豆等亩产2石,折合今市制约为亩产303斤。
2、清代后期的粮食亩产
清代后期的粮食亩产,由于推广双季稻以及玉米、甘薯等作物,单位面积产量有了一定的提高。
据吴慧研究,清代由于推广双季稻、玉米和甘薯,平均亩产比明代增产168斤。
再加上扩大耕地面积增加的产量(平均亩壮志凌云加42斤),清代的平均亩产比明代(亩产346斤)共增加21斤,为367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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