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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也常常光顾那家小店,甚至我生活的地方离那很远了,也会在某个冬日,穿过大半个城市,只为吃到那碗暖暖的粥。
我是个不会旅游的人。
小时候别说旅游了,我爸妈一起带我去公园的次数都屈指可数,上大学后寝室的同学倒是想约着出去玩,可我哪有时间呢,有时间也要去打工赚钱。
和张晓晨倒是出去过两次,每次都是他有想去的地方我跟着,他说好的地方我就觉得是天堂。
我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我也没问过自己喜欢什么。
这座城市有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有名胜古迹、有公园园林、有游乐场、有大学城......
我第一次走进博物馆,仔仔细细的看,认认真真的跟在解说员后面听,原来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多有趣的东西,原来那么一件小小的东西竟然暗藏玄机,原来一件家具背后有着那么多动人的故事。
这一天我没有顾及过任何人的情绪,我没有把日子过的像完成任务一样,闲逛了一天,我有点累,但却如此悠闲,生活竟然还可以这样。
这是很多人平淡日子中的一天,而对于我来说,仿佛是通往新世纪的大门。
晚上回到酒店之前,我又来到了那个小吃街,炸鸡的香味窜进我的鼻孔,那一刻我无处可逃,口水指引着我的双脚推开了炸鸡店的大门,买了一份炸鸡从店里出来,对面那家串店辣辣的招牌鸭肠勾住了我的魂,又打包了一份鸭肠往回走。
本想买份奶茶,可是炸鸡不是要配啤酒吗,我不要奶茶我要啤酒,我不光要啤酒,我还要冰啤酒。
手里拎着一大包吃的满载而归。
回到酒店的房间里,打开空调,然后去卫生间洗了个澡,一如既往奔涌而出的热水。
那密密匝匝的水柱打在身上就像是无形的按摩,不光洗去了汗水和灰尘,还洗去了大半的疲惫。
光着脚穿着宽大的T恤,把吃的摊开在床头柜上,打开啤酒的一瞬间,我听见了绵密的气泡声。
张晓晨不喜欢喝酒的女生,所以我不喝酒,可是此时此刻,张晓晨是谁,我不认识,我只是一个自由的林林。
一口炸鸡咬下去,酥脆油香还带着流淌的汁水,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炸鸡配啤酒的味道。
几大口炸鸡下去,我已经感觉填满肚子五六分了,可我还有辣辣的鸭肠呢。
电视里正在播一个嘻嘻哈哈做游戏的综艺,不胜酒力的我喝着啤酒脸都开始发红,微醺时很容易傻笑,看着有意思的节目,吃着好吃的垃圾食品配啤酒,快乐翻了不止一倍。
这次的鸭肠和我以往吃的不太一样,这个鸭肠是用碳烤的,在烤的过程中不断地刷油,鸭肠烤熟之后再淋上厚厚的辣椒面,口感吃起来不是脆爽弹牙的,是那种烤干了硬硬脆脆的,越嚼越香的口感,配着啤酒慢慢的吃,堪称下酒菜一绝。
那个晚上,傻笑一直挂在脸上,不论电视里演的是什么,我看什么都想笑。
刚开始笑起来,还没完全消肿的脸颊隐隐作痛,可是笑着笑着就忘记了那种疼,忘记了过去,忘记了种种的不开心,那一刻我才明白了什么是为自己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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