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十二章 玉米面小鸡(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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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她看王家集,哪儿看哪儿好,现在再看,也就那么回事吧,当然不是不好,可她现在再不会为什么哈密瓜大的夜明珠感叹了。

他们回来的时候,三少爷特意让绕了点路,给她指了那最大银号里吊灯。

大白天,那吊灯也开着;

大白天,那吊灯也亮着!

大白天,那吊灯就比夜明珠亮!

虽然于金凤也没真的见过夜明珠,但她觉得一定是要比夜明珠亮的。

于金凤的娘过去也没想过她这几个孩子有什么一样不一样的,真要让她说,无非也就是这个高点,那个矮点;老大爱说话点,老二是个闷葫芦。

于金凤是老三。

是于家夫妻的第一个姑娘,所以叫金凤,她下面的妹妹叫银凤。

过去大家也没觉得于金凤这个小姑娘有什么特别的,最多觉得她脑子有些古怪,想法和别人有那么点不一样,但越大,好像就不只是想法了,整个人都有些不一样了,怎么不一样,大家也说不出来,反正就觉得不一样。

邻居卖馄饨家的曹老大着了魔似的想娶。

于金凤却看不上她。

“为什么?”

她娘问,虽然她娘也觉得曹老大有点黑,可除了黑好像也没别的什么大毛病。

于金凤想想:“没意思。”

“怎么没意思了?”

“就是没意思。”

“那你想嫁谁?”

于金凤想了想,摇摇头。

“你总要嫁人啊。”

“我想想再说。”

于金凤这一想,又想了两年,眨眼间就要十八了。

在王家集,十八岁还没成亲的有,十八岁还没定亲的真不多。

于金凤的妹妹于银凤也差不都说好了,但因为于金凤还没定下,于银凤的就还没有过礼。

于金凤不急,于银凤却有些急了:“姐,那开封就是一个梦,咱桂花姨就算再生了儿子,也比你小的多,你怎么也嫁不过去的,我觉得那狗剩哥就挺好。”

这里的狗剩哥,就是卖馄饨家的大儿子。

于金凤两眼一翻:“他好你嫁啊。”

“姐!”

于银凤恨不得蹦起来。

就是在这时候,于金凤遇到了王有根。

王有根人聪明,但家里真穷,这好像是个驳论,他这么聪明,怎么可能穷了?就算不是大富大贵,也要八九不离十。

但那时候王有根真不太富裕,一来是他爹死的早,死的早也就罢了,临死前还因为红枪会犯了事,为了平了他这事,家里仅有的两亩水田也卖了,在王有根接手的时候,家里除了三间破瓦房,只剩下一亩半的沙土地。

王有根的娘一边在那沙土地上刨食,一边干了各种能干的活儿补贴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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