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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本是说话艺人讲演故事的底本。
随着“说话”
艺术的不断发展,逐渐成为宋代一种崭新的文学样式。
明清时期是中国古代小说发展的高峰期,这一时期出现了短篇拟话本小说,即一些文人在润色、加工宋元明话本旧篇的同时,有意模仿其样式体制而独立创作一些生动的白话短篇新小说。
如冯梦龙的“三言”
(《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凌蒙初的“二拍”
(《初刻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
明清时期还出现了章回体长篇小说,如“四大名著”
、《金瓶梅》、《儒林外史》等。
特点是分回标目,常取一个或两个中心事件为一回,每回篇幅大致相等,情节前后衔接,开头、结尾常用“话说”
“且听下回分解”
等口头语,中间穿插诗词韵文,结尾故设悬念吸引读者。
说话情景无疑地替明、清小说家提供了一个遁辞,使他们借一超然无我的声音从事实为私人兴趣的描写。
借着说话人的全知视角所设定的“适中距离”
,这些作家似乎超越了个人经验的层面,而达到了一个更广大、更可以公开的意义范围中。
这种倾向特别可以在从《金瓶梅》到李渔的《肉蒲团》以及“三言”
“二拍”
等小说中的猥亵情节描写得到证实。
在这些作品中,作者显然对刺探风月韵事有极大的兴趣(这当然多少也反映了当时的伦理观),但同时他们口头上又得明白表示严谨的道德尺度。
欲解决此种两难的困境,他们使用说话人的全知视角及修辞策略来达到一石二鸟的目的:一方面说话人豁达老练、实事求是的声音,允许他们以一种详细却又漠不关己的超然态度叙述一些风月细节;另一方面,凭着权威式的认知语气和先验的社会文化的意念,说话人即使在叙述最露骨的场面时仍暗示我们,他的用意无非是带领我们相信,他的故事是在更广大的道德内省之下有感而发。
因此,说话人很巧妙地同时扮演了两个角色:一为偷窥者,他的“报道”
满足了读者及作者自己的好奇心;另一为社会尺度的代言人……。
——王德威《想象中国的方法历史·小说·叙事》
三、从南北两派武侠小说到新派武侠小说
1、中国文学中的“侠”
文化传统
《史记》写刺客,已有侠士风范。
另有游侠列传:曲之侠、布衣之侠、闾巷之侠;朱家、田仲、王公、剧孟、郭解
夹人也。
夹人者,不惜牺牲自身去帮助他人匡扶正义。
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困厄。
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
侠文化:
自元末明初,《水浒传》标榜“忠义”
后,“盗侠”
渐隐而“官侠”
大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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