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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章高彦的故人
高彦当然知道来福是伯父高駢的人。
但高彦自信以自己这些年对来福的恩惠,来福根本不会出卖自己。
高彦五岁丧母,十岁丧父。
父亲去世后,高駢亲自把来福指派给高彦,让来福照顾高彦的衣食起居。
来福来了之后,手下的其他奴僕都不愿意与他接触,后来高彦才知道,来福出身贱籍之家,是河道上的收尸人。
他接触的那些尸体,很多已高度腐烂,寻常人但凡看一眼,都会想要作呕。
被高駢买下来派给高彦前,来福身上,常年散发出一股浓厚的尸臭味,伯侄二人对他却没有丝毫嫌弃。
高駢对来福当然有天大的恩德。
高彦却不將这当一回事。
他信任来福,因为来福出身足够卑微,只能跟著他一条路走到黑。
梁纘就算不跟著高彦,追隨高駢也能得到功名富贵。
他有更多选择。
来福呢?他明明与高彦已形成休戚与共的关係,此前也一直照顾高彦的生活,將一些细碎琐事处理得井井有条。
高彦一直认为,这位忠诚的僕人,会是伴隨他走到最后的人,当然不会薄待这位追隨自己多年的旧仆。
大唐的节度使,將僕人马夫任命为县令的也不罕见。
不是他们多么重旧情,而是觉得追隨自己多年的奴僕可靠。
高彦在谈话时,常以朋友的姿態与其交流。
他认为这已足让来福感恩戴德。
不必说还有牢固的利益羈绊。
来福这种人,为高駢做事,也不可能得多少重用。
所以高彦不明白,为什么来福拼著前途不要,也要置自己於死地。
高駢曾说过,如果石帅还活著,自己甘愿在石雄麾下做一名骑卒。
高彦不相信,以为只是嘴上的场面话。
他当然也读不懂来福。
老辣如高駢,早把高彦算得死死地。
高彦若要背叛高駢,先得杀死梁纘。
却不会杀来福,因为高彦根本不把来福真正当一回事。
在他眼里,来福不过是一个用得较好的工具,或者说一面表现自己重视人才的镜子。
梁纘若死,来福必定出手除掉高彦。
仗义每多屠狗辈。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出身燕赵之地的来福,也沾染了这种豪侠之风。
昔年,高駢与来福聊了几句,就知道这个少年看似冰冷,心中却藏有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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