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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颔首,回头命令贝贝将那脏东西吐了,接着说:“薛怀义,这次且先饶过你,你自己掂量着,切勿不识抬举。”
那伤口犹如泉眼似的,汩汩淌落血水,染红了脚下的地砖。
程胜惊恐万状,手忙脚乱欲止血,怎敌血沫子遍布整条胳膊,根本无从下手,惟好一把鼻涕一把泪哀求入定般的薛怀义,速回东宫包扎处理,就剩跪下磕头了。
他傻子似的不动弹,随便血流成河,薛柔可不稀得理睬他,左右血流干了,那也算他活该,叫上三喜贝贝,潇洒走人。
“别嚎叫了,我没聋。”
薛怀义很是凉薄道。
相较于肉|体的疼痛,耳畔环绕不绝的哭天喊地更令人心烦。
又是一个深夜,东宫书房的窗格一如既往散出点点暖光。
笔触划过纸面,沙沙作响——薛怀义又在作画,仍是那张隐约泛黄的纸张,仍是那幅细腻的丹青。
丹青尚未着色,仅以素笔勾勒完全人脸,纵然黑白无色,那人物颇为传神,这也便是程胜只飞快一眼就认准其上何许人的因由。
持续一年半之久的素笔人像,终于这夜打磨完毕。
薛怀义掷笔,对着它深深端详,一直深进骨子里。
灯芯一跳,烛光暗了一层。
薛怀义理清头绪,安放画纸,铺得平平的,不见一丝皱褶——该上色了。
案头未准备彩墨,他也不觉妨碍,本来也没打算用墨水点染它的色彩。
它已经够冷漠的了,不能继续使用沁着凉意的墨增色。
他的目光朝向裹得蚕蛹似的胳膊。
以血色勾勒,将温热带给那片本应殷红的唇,岂不完美还原了它曾附着在自己唇际的温度。
他记得真切,那个血腥味的触碰是温的,比那两瓣唇的主人的心暖和。
念既起,薛怀义迫不及待去亲手赋予它属于自己的温度。
于是,他一层层一圈圈揭开纱布,使底下可怖的真容得见天光,使才粘上的裂口生生撕开,朱红的、新鲜的血液,恢复它原有的生机,一泻而下。
一套七支的上等画笔,被他弃之不用,干干净净躺在笔山上。
它们的用途,为薛怀义的一招奇思妙想,加诸他的指尖——他蘸着血,指腹点于那缺失色彩的圆唇上,向左向右,仿佛真的在摩挲一个人的嘴巴。
当血迹将将污染锦袍之际,指际的血干涸成血斑,薛怀义拿开手,垂睫观瞻那朱红一片,眉眼蕴笑。
是的,正是这样,那天她的唇便是此态。
一个诡谲的念头荡漾开来:不知今日的血和那日的,尝起来相不相同。
狂风大作,吼得院里梧桐树前倾后倒,梧桐枝叶细密,逆月映入窗台,在整洁的书案上投下一戳戳尖尖的影子,摇摇曳曳。
细碎的阴影下,薛怀义擎起画纸,拿近脸前,口鼻盈着笔墨香并血腥气。
随即,不惜“以身涉险”
,轻轻衔住那点赤色。
苦涩之中撷丝丝咸味,仿若塞了把铁锈到嘴里咀嚼,与那天的不一样,没有甜,没有温度,只有倒胃口的腥膻。
他的血是热的,而拼凑到那张脸上的,从头到尾都是凉的。
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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