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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他口吐白沫浑身抽搐,濒死前抓住机会反杀给他打针的人,终于逃了出来。
那是他人生第一次杀人。
而那三针造成的瘾,差一点抹杀掉他的灵魂。
经历了三个月不人不鬼的挣扎,郑姚终于振作,开始参与老头的“事业”
。
他在很多方面都继承了老头的衣钵,包括人人称道的江湖义气,包括同时拥有许多红颜知己。
周围所有人都说他和老头很像,他其实讨厌别人这么说,但他已无法离开这个环境。
二十五岁那年,他改名为郑同尘,正式成为郑家的当家人。
他的大哥大姐都是他的帮手,因为老头死了,老头早早立了遗嘱,临死之前还对梁叔托付:“你得帮姚姚……”
二十八岁那年,他亲自为老头报了仇,白刀子进红刀子出,那个狗东西咽气时他心中无比畅快,哪怕代价是断了一条腿,膝盖以下截肢,但他从不后悔。
至此再没有人不服他,他成为北美地区华人圈子里唯一的老大。
他装了金属假肢,走起路来健步如飞。
他依然备受女人青睐,但他终身没有结婚。
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最终他有了比老头还庞大的“后宫”
。
他还有很多孩子,大女儿不是他的种,不过没关系,他视如己出的喜爱,对那个女人也从来没有介怀。
谁的人生中没有爱过一个人渣呢?
他也成为了许多女人人生中的那个人渣。
大女儿成绩很好,就是中文字写得很丑。
拿着女儿那鬼画符一样的作业本,他突然想起多年前,他曾偷过一本练习册。
上面密密麻麻,写满工整娟秀的小字。
只可惜当晚就搞丢了,他有些后悔,那时的他以为时光很长。
他没有活很多年,不到五十岁就死了,也许是意外,也许是仇杀。
他的弥留之际很热闹,还活着的养母和另外一个小妈,他的女人和孩子,他的兄弟姐妹,他的朋友属下——所有人都一脸悲痛,围在床边问他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要交代。
郑同尘想了想,留下人生最后一句话:墓碑上的名字,还是改回郑姚吧!
咽气的时候,他的人生片段如走马灯般在脑海中掠过,其中一幕定格在一个漂亮的男孩身上。
他想,多么不可思议啊,经历了这么多风花雪月的我,居然还暗恋过一个男孩。
几天前在网上看到那个男孩的新闻,万万没想到,当年那样一个柔软易碎的瓷娃娃,居然成了CN首富。
新闻中的画面是一个斯文俊秀的中年商人,笑容有点装逼,但还是很好看。
他瞬间动了联系那“男孩”
的念头,没存着啥不良想法,只是想听听“男孩”
声音……的确是搞到了电话号码,可惜打了几次都占线。
首富当然很忙,他打算过段时间再试试,结果就死了。
真是……我的眼光还是挺好的,我的人生还是挺圆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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