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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妥起见,我先去,”
苟君侯说,“你带着阿彪来寻我。”
谭啸枫点头。
客栈马棚,大汉牵了自己的马奔驰而去,在他身后苟君侯也解开马绳,特意等大汉的身影消失才翻身上马。
“驾……”
一声轻喝,骏马飞奔。
“小二。”
谭啸枫下了楼,她掏出一枚珍珠扔给店小二,那是她前几天在街上看中的一条手链,因为最近没钱了,便想到把链子拆了取下珍珠当钱用。
“诶,这位夫人,有什么吩咐?”
店小二笑得脸都烂了。
谭啸枫没计较他的称呼,想了一下说:“给我去街上买点上好的伤药,还有干粮,剩下的就是你的赏钱,对了……晚上多准备些热水。”
“好的,没问题,夫人……您这也是要出去了吗?”
谭啸枫点点头,让小二带她去了马棚。
店小二眼见着这位年轻夫人抱着她那条颇为吓人的狗跨上了马背,然后策马扬鞭而去,不由得感慨。
“一前一后的走,这是捉奸去还是怎的?”
夜色深深,风吹草动,苟君侯藏身在一块巨石后面的草丛里,在黑夜的掩饰下极其不显眼。
他的对面,一颗遥远高大的树上,也藏着一个人,正是谭啸枫。
这是一片荒凉偏远的地方,杳无人迹,可谓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谭啸枫对这种地方记忆深刻,而且难以忘怀。
毕竟人生能有几次被拐卖的经历呢?
破败的木房子里走出来一个男人,正是白天那个大汉,苟君侯认识他,谭啸枫也认识他。
这位老熟人,正是多年前绑了谭啸枫还砍了苟君侯一刀的那位绑匪老二。
没想到,出了荒岛不久就遇上了这位仇家,不得不说真是老天有眼,也不得不说,世界实在太小了,大家也尤其有缘分。
此仇虽然没到不共戴天的地步,可是也不得不报。
白天苟君侯认出此人后,就告诉了谭啸枫,两人商量了一下。
从昨晚苟君侯听见的话里分析出,这个老二两年后仍然在操持旧业——贩卖_人口。
既然遇见了,还是这种丧尽天良的事,不管是冲着新仇旧恨还是天理道德,都很有必要管一管。
可是苟君侯和谭啸枫不知道这个老二有多少同伙,便打算今夜先跟着出来看一看,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嘛。
要是人少,那就有仇报仇有怨报怨,要是人多,那就只能先看看再说。
可是,这一看就看出大问题了,绑匪老二几年不见业务竟然是越做越大。
苟君侯和谭啸枫守在两个不同的地方,一近一远,一高一低,把木屋的情况尽收眼底,发现同伙不下十人,望风换班都十分专业。
看来今夜要手刃此贼是不可能的了,绑匪老二醉心事业,显然已经把团伙发展得越来越壮大。
仅仅凭借苟君侯和谭啸枫两个人,要杀掉对面十数个可能有很多办法,可是同时还要救人显然是不太可能。
绑匪老二说的来看货的人很快来了,那人一副低调打扮,丢街上保管一瞬间就没了踪影。
跟着老二进了木屋,好半天才出来,他们在屋外交谈了片刻,也不知是在讨论价钱还是交代送货地址。
总之,磨磨唧唧大半天总算是谈妥了,看货的人心满意足的走了,而绑匪老二也心满意足的重新回了客栈。
苟君侯和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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