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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踹个门?
谭啸枫和苟君侯在这艘船上已经待了一月有余,苟君侯的伤其实已经没多大妨碍了。
当初之所以那么惨差点见了阎王,主要就是伤口泡了海水,流了很多血又没饭吃,身体消受不住。
现在将养了一个月,已经是活蹦乱跳,摔碗骂街,提刀砍人早已不在话下。
俗话说,酒壮怂人胆。
酒过三巡……三巡……又三巡……
苟君侯猛的从桌前站了起来,他现在已经是脚下踩着云,脑袋糊了浆,在船主张楼和书生顾长生的怂恿下,站在船头,放声大叫了一声后,雄赳赳气昂昂的朝着谭啸枫的客房走去。
谭啸枫在荒岛的两年里养成了一个好习惯,睡得早。
船上也实在没什么好玩的,唯一好玩的苟君侯又犯了嘴贱的毛病,得罪了谭啸枫,所以谭啸枫只好冷一冷他,让他自己想清楚一点。
今天,月黑风高,已经想得很清楚的苟君侯站在了谭啸枫的房门前,他深吸一口气憋红了脸,双手握拳,抬起脚——嘭!
躺在床上的谭啸枫猛的睁开双眼,身处陌生的地方,人总是保留着点戒备心,况且谭啸枫这个人上辈子悬疑电视剧看得多,有点轻微的被害妄想症。
到了船上,待苟君侯好得差不多,谭啸枫就找船主张楼商量,可不可以给她一把防身的匕首。
张楼当然千肯万肯,一把匕首而已,又不是什么难事。
谭啸枫说以后下船把钱给他,张楼反而生气,施小恩期盼的是得到比小恩惠多得多的好处,谭啸枫算得这么清楚,他可不是要义正言辞的拒绝么。
谭啸枫转念一想,就没再多说。
放一把匕首在身上,不过是习惯使然,以前在岛上的时候,谭啸枫总是把苟君侯送她的那把野猪牙别身上。
在无所事事的冬天,苟君侯没事就把这对野猪牙拿来雕着玩,因为一不小心雕得太好看,谭啸枫就舍不得用了。
女人嘛,总是喜欢漂亮的东西,骨刀容易损坏,又不是什么难得的。
谭啸枫就总是把这把最喜欢的野猪牙带在身上,寻常不用,只有和苟君侯比试的时候才拿出来用。
结果没想到,偶尔用那么几次,还差点割断了苟君侯的脖子。
这半夜三更的,谭啸枫看了会张楼给她找来打发时间的闲书,已经偏在床头睡着了。
半梦半醒之间,突然一声踹门巨响把谭啸枫吓了一大跳,她本来看的是本鬼怪小说,梦中也不安分,此时一醒抓起藏在枕头下的匕首就跳下了床。
苟君侯是个严厉过头的师父,所以他也是个好师傅。
这个好师傅把谭啸枫调教得非常好,扬长避短把她调教成了一个善于隐匿的暗杀角色。
既然力气上比不过男人,就要抓住机会一击必杀。
所以谭啸枫的第一反应是拿着刀,一溜烟闪到了床后面躲着看情况。
也幸好是这样,要是谭啸枫第一反应是提刀就砍的话,这次骨刀换铁刀,苟君侯不死也得死了。
“臭丫头……嗝……臭丫头你给我滚出来!”
谭啸枫穿着里衣躲在船后把这个半夜踹房门的家伙看了个一清二楚,她后槽牙忽然有点痒痒。
“臭丫头……臭丫头,你出来呀!”
房里没点灯,苟君侯一脚踹开房门后就站在那里鬼哭狼嚎,声音实在不算小。
谭啸枫把他没办法,她一下子窜出去锁住苟君侯的脖子捂住他的嘴,把人拖了进来。
还不忘回头一脚,再把门给踹上了。
黑沉沉的房间里,两人人床头对坐。
一个拿着刀,目光森然,一个低着头,扭扭捏捏。
凑这么近,谭啸枫哪儿能闻不出来苟君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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