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14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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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也因此有了功德,在书生百年之后,受点召成了地仙。

话本里的狐狸捞着了个好书生,沾了书生的光,得了善终。

而自己呢?

莫名其妙救下的人是钦犯,别说沾光了,她还要费心藏着他,稍不注意就要连累自己。

这钦犯还不服她。

估摸着心里仍看不起她。

韶声不禁有些沮丧。

不过,至少她还能羞辱他,甚至骂他,他不服归不服,但尚算有效。

对旁人,她只敢心里不满,唯有对他,可以尽情表达出来。

也不算全亏。

他是她的家奴,她管他怎么想?

待紫瑛买完笔墨回来,韶声吩咐她再去给齐朔买个小厮。

这却难倒了紫瑛:“小姐,牙行毕竟是做人的生意,人买来也是伺候公子的,不是随便什么物品,还是要随公子喜欢。

我一介奴婢,怎么能做主呢?”

韶声却不在乎那么多:“管他喜欢什么,随便买,便宜为上,买什么就用什么。”

他还有资格挑拣了?

再者,韶声闭着眼睛都能想到,就算将齐朔叫进来,大概也是看他挂着一张死人脸,一眼不发,无声地对自己抗议。

他未落魄之时,这人总是挂着温柔和煦的假面,便是如今落魄,对着外人,假面仍然完美。

只是对着她,面上总是冷冷的,也不知这种表情,是真是假。

“这……若是买太便宜了,会不会有什么毛病?比如身上有什么病,或者手脚不干净……”

紫瑛劝。

小姐这种随便的态度,实在是不妥。

经她一劝,韶声觉得有理,仔细思索了起来:“我也没买过人,不会挑选。

我院子里的人,比如你,都是我母亲赐给我的。”

“既然如此,那就让他自己去选。

你把他叫进来。”

韶声的主意变得很快,现下又要紫瑛去叫齐朔进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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