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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迈赤着上身,把猎物从两人马颈旁取下,分成一大一小两堆码在河边,刘绍的在左面,他的在右面,码好之后点了点数,回头瞧了刘绍一眼,不无得意地道:“好像差距不小。”
刘绍怕晒,已经把上衣披在身上,却不好好穿,腰带松松垮垮地一扎,让风一吹,随时就宽衣解带。
他闻言撇撇嘴,拿脚在地上拨拉两下,把两堆踢成一堆,“嗨,反正要一起吃,猎得少的还占便宜呢。
再说了……”
他挑挑拣拣,选了只最肥的野兔,提着两只耳朵拎起来,扔到狄迈怀里,“你从小马背上长大,要是骑射比不上我,你也别姓狄了。”
狄迈接过野兔,沾了一手的血,也不在意,从地上摸过短剑,“蹭”
地拔出,就地料理起来,笑道:“说到这个,还没和你讲。
前两天我收到消息,听说我有十四弟了。”
刘绍捡了些树枝抱在怀里,往地上一扔,摊开手掌低头瞧瞧,转身去河边洗了把手回来,边把树枝踢成一堆,边感叹了句:“好家伙。”
他抬头在心里算了一算,“你父汗今年都四十有八了吧……身体还这么不错呢。”
狄迈笑笑,朝他耸了耸肩,手上的动作却没停。
野兔的大半张皮已经被褪了下来,露出来的肉血呼啦的,还隐隐能看出兔子形状。
刘绍转开眼去,在身上摸摸,没找到火石,又在地上找了半天,才终于在一丛乱草中摸到,走到树枝堆前,啪啪两下打出火绒,熟练地吹了几口短气,将火生了起来。
“狄迈,”
刘绍忽然问:“你来这边为质,已经八年了吧?”
狄迈抬起头,漫不经心地道:“是啊。
怎么忽然问起这个?”
他虽然两只手上全都是血,甚至前胸也溅上了些,脚边上还有一滩看不出形状的内脏,可看着刘绍时神情温柔,让人一眼望去,觉着有种极不相称之感。
“没什么,”
刘绍方才就是随口一问,下一句才认真了些,“那之后怎么办呢?总不能一直都在这边吧。”
国初之时,狄迈所在的葛逻禄部曾出了一个大汗。
这位大汗算得上是雄才大略,数十年间纵横草原,联结各部,后来更又筑城建国,称国号为夏,自立为国主。
再后来雍夏两国起了冲突,战事持续数年,双方死伤数万人,最终以雍国大胜、攻破葛逻禄王都金城、又杀其汗王而告终。
两国后来签订盟约,之后的葛逻禄汗虽然可以再回到金城,却从此不得再称王号,世代为雍国藩属,每一任葛逻禄汗登位之后,都需遣子入雍为质,持续至今,直到狄迈这一辈,也仍不例外。
草原各部,原本全靠葛逻禄汗以强兵征服,这才聚合在一处,群龙无首之后,自然而然地重又分裂成十数个部落,人心散乱,再难成气候。
雍国也由此边尘稍清,这一清就是百余年。
可分合毕竟有时,百年的一蹶不振之后,草原上终于又出雄主。
如今的葛逻禄汗,也就是狄迈的父汗,除去孜孜不倦于造人之外,倒还真有些本领,即位之后不久,就对草原各部动起了手来,威势日大,眼看是要走百余年前的老路。
刘绍曾听他父王说起过几次,听说有些个部落被打得受不了,向雍国求援,可雍帝觉着草原之事与自己无关,并不太热心此事,只象征性地传谕葛逻禄汗,要他收敛,人家自然不听他的。
眼看着葛逻禄汗日渐坐大,朝中渐渐有些担忧的声音,但始终没翻起什么浪花。
刘绍听说之后,心中暗道:绥靖绥靖,绥到最后迟早玩砸。
可他一介闲人,国家大事也挨不上他,这想法在心中转过一圈也就作罢。
狄迈皱一皱眉,片刻后又展开了,“以后的事谁知道呢?走一步看一步吧。”
“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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