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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听顾莲沼说扫把尾在诏狱看大门的时候,他还以为这是条凶悍健壮的大狗。
可当扫把尾摇着尾巴,跟着顾莲沼走出指挥使司的大门时,他才发现这原来是只堪堪到人胯I下的黑黄色土狗。
扫把尾许久未见顾莲沼,见了他便往他身上扑,刀柄状的尾巴摇得欢快,吐出的舌头上密布着蓝黑色的斑点。
柳元洵从未与动物打过交道,可想到这是顾莲沼的狗,也难免生出点“自家狗”
的亲近,下意识俯身,朝它拍了拍手。
前一刻还傻乎乎的扫把尾,这一瞬却忽得将头转了过来,伏低身体,朝他呼噜呼噜地呲了呲牙,深棕色的眼睛里满是凶戾,竟有种想要冲上来攻击的架势。
柳元洵吓了一跳,手也不拍了,身体也站直了,整个人都往凌亭身后躲了躲,尴尬道:“那……那既然都带出来了,就走吧……”
“扫把尾!”
顾莲沼冷呵一声,那狗便立即收了攻击之态,脸上又是一副单纯软萌的模样,尾巴也重新摇了起来。
“王爷勿怪。”
顾莲沼走到他身边,主动将他搀住,赔罪似地将他扶上了马车,低声道:“扫把尾攻击性很强,但它很聪明,我呵斥过以后,它就知道不该对您呲牙了。”
柳元洵心有余悸地说道:“不愧是呆在诏狱里的狗,倒是挺凶。”
提到扫把尾,顾莲沼的话也多了起来,“它很能干。
前年我带着它去办案,追踪敌手的时候钻进了密林里,遇到了狼群,有三匹狼便是它咬死的。”
他不提当时的险峻,也不说自己险些丧命,回忆起过去,他记得的只有陪着他的狗有多么勇猛。
“还有一次,我追踪逃犯,路遇劫杀,将人跟丢了两日,后来也是靠着扫把尾才将犯人捉回。
它的嗅觉极限是四十个时辰,只要犯人在此地留下过痕迹,哪怕时隔三日,它也能闻出来。”
提起扫把尾,顾莲沼不仅话变多了,连神色也飞扬了些,看上去和普通的十八少年没有不同。
柳元洵静静瞧着他说话,唇角带了丝笑意。
在他温柔似水的注目下,顾莲沼的心跳略有些不稳,他不甚自在地低头道:“是我多话了。”
“怎么会,听上去很有趣。”
柳元洵浅笑道:“原本我还在担心,我们就这样上了马车,将它扔在外面不管,它会不会跟丢,但听你这么一说,我倒觉得若是指挥使司里没人拘着它,它怕是早就寻到王府里来了。”
“主子!”
在外陪着凌亭赶马车的凌晴忽然掀开帘子钻了进来,娇声道:“我也要养狗!”
“不都答应你了?”
柳元洵耐心十足地说道:“养狗可不是吃饭那么简单,你想养什么样的,能不能养好,都要考虑周全了再去找贩狗之人。”
“我想养大狗,养很威风、还能看家护院的那种!”
柳元洵纵容一笑,道:“好,养。”
他的神情被顾莲沼一丝不落地收进眼底,让他本来轻快的心莫名拢上一层灰扑扑的薄雾。
是了,他何必因为他的注视而慌神呢?
柳元洵那双眼睛,本就看狗都深情。
……
回了王府后,柳元洵又叫管家弄来了些木头,找人在院子里搭了个狗窝。
扫把尾对自己的新家好像没多大兴趣,但依然耸着鼻尖四处嗅闻了一遍,像是在确认自己的新领地。
它的凶戾叫柳元洵不敢亲近,可它的战斗力和追踪能力,又叫柳元洵觉得心安。
院子里养这么个小东西,倒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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