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66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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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有记忆开始,爸爸回家的日子可以用十根手指数出来,而妈妈哭泣的日子,就是除去爸爸回家的日子。

他们很少说话,像生活在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不过是偶然间有交集而已。

翻看多年以前的照片,相册早已被妈妈的双手摩挲得掉色,相片上的爸爸和妈妈,亲昵无间,展颜欢笑。

我总怀疑那是上辈子发生的事。

妈妈很美,不染尘俗的空灵之美,长大之后我总是忍不住怀疑,这个喧嚣世故的城市,怎么会生出她那样纯净无暇的女子,而我那并不脱俗的爸爸,为什么放下美得仿若精灵的女子而去外面找那些庸脂俗粉。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并不是拥有美丽就能拥有一切,并不是每份感情都会有回报,等待换来的,并不一定是那个人的回眸一笑。

很小就认识芯念,那个时候她是我的同桌。

每天她都会自己带盒饭吃饭,里面是我从没吃过的饭菜,芯念总会睁大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我,那样平凡的饭菜,我却未曾吃过,因为那是妈妈亲手做好,盛在饭盒里,再小心放入书包,那里面,有亲情的味道。

十五岁那年,我一直静如止水的生活被投入一块小石子,激起层层涟漪,改变了我的一生。

那一年,学校门口经常会有一个男子,穿着白色衬衣,深色牛仔裤靠在校门不远处的大树底下,或许他也是这个学校的学生,或许他是在等什么人,一日一日,我每日从他身边经过。

他今天锁着眉头,好像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情了,他今天手里拿着什么东西,是要送给他等的人么?他今天没有出现,是有什么急事了么?不知不觉中,每天经过的时候偷偷看他一眼似乎成了必修课,而臆测他的生活成了每日的习惯。

那时芯念总会暧昧的看着我说我是喜欢他了,其实我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对爸爸妈妈我谈不上喜欢,从他们身上我感觉不到除了责任以外的东西,对芯念我谈不上喜欢,每天跟她嬉笑打闹,好像是很顺其自然的事情,对我身后的余氏集团我谈不上喜欢,拥有它,从我出生起就是理所当然的。

三百六十五日,我从漫不经心在他身前走过,到有意无意与他擦肩而过,最后刻意制造意外让他注意到我,或许是我天生强烈的自尊心在作怪,或许我是真的有些喜欢他了,我不明白从小在别人眼中美得如天使般的我,为什么他从来不会多看一眼?从来被男子趋之若鹜的我,终于在他这里找到了例外。

我开始想尽办法引起他的注意,可是不管我打扮得多么显眼,不管我和芯念的欢笑声有多么响亮,不管我在他面前摔得多么严重,他始终淡淡扫过便将眼光放到校门口。

一向骄傲的我从来不肯承认我在他身上花了多少心思,不肯承认我在处心积虑接近一个从来没跟我说一句话的男子,可是那一天,在我决定放弃对他的注意而刻意晚了半个小时走出校门的那一天,我毅然放下所谓骄傲,所谓矜持,决心让他,成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存在。

那一日,天空有些阴沉,淅沥细雨瞬间变大倾盆而落,我让芯念先回家,自己躲在教室让自己不要去想他是否还站在大树下,今天是否带了雨伞,他所等的人,是否今天仍旧迟到。

教室里的人一个个走掉,窗外的雨水哗啦啦湿润人心,突然有那么一丝伤感,有那么一丝落寞,今后,就要与那男子说再见了。

然而,将视线转移到门口的时候,我看到他居然站在门外,头发上占了些许水滴,白色衬衣上点点暗灰贴在小麦色的皮肤上,裤管上尽是泥水,手里的雨伞湿漉漉,雨水像断了线的珠子顺着伞尖流下,他就静静站在那里,从来淡淡的脸上有了温暖的笑意,他,终于看到我了,那一刻,心脏无法抑制的剧烈跳动,窗外的雨声成了世上最动听的乐章,我能感觉到自己被雨水包围,在雨中沦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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