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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絮絮叨叨地把那群丧心病狂的赌徒又骂了一顿。
说的当初也是这个“造孽的条件”
才绝了她想用老娘的病赌一把的念头。
最后,这位良知尚存的工友叹气道:“我虽然穷,却穷得有良心!
宁愿卖房、借钱也不能为了那点黑心钱,就不给我妈治,眼睁睁看着她去死啊!”
曹小琴疲惫地应和了几句,而后挂断了电话。
卖房?借钱?
以前为了给女儿讨回公道,她也卖掉了唯一的房产,借遍了身边的亲友。
可结果呢?
她倾家荡产地请了自己认知范围内最好的律师。
可那个强|暴了高菲,叫宋辞的强|暴犯身后屹立着一个由十几名专业过硬的律师所组成的律师团。
被告律师团的代表在胜诉后,还接受了媒体采访。
他轻蔑地说:“我希望任何女孩都要以高某为鉴,不要妄想能通过诬告的方式,来得到经济补偿。
因为正义虽然会迟到,却永远不会缺席。”
因为在消费昂贵的酒吧,喝了一份主动上前搭讪的大帅哥递过来的饮料,十九岁的高菲在意识不明的情况下,遭到了性侵。
但由于惊吓过度,她没有及时报警,三个月后才将此事告诉了母亲曹小琴。
但时隔久远,没有证据,公安机关表示仅凭口头指认不满足立案条件。
失望而痛心的母亲决定通过刑事自诉的方式,来为女儿讨回公道。
可她并不知道,正义竟如此昂贵,而穷人总是输。
输掉官司后,面对满世界“要钱不要脸”
的声讨,原本外向的高菲不再愿意出门,甚至很少说话。
她一个人闷在房间里,整日郁郁地哭。
而在被迫带着大包小包,搬出住了十几年的家的那天早上,可怜的女孩终于彻底发了疯。
那个时候,曹小琴哭着安慰女儿:“菲菲我们不怕啊,我们要相信善恶终有报!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可结果呢?
时隔六年,那个宋辞如今依旧活得好好的。
倒是她自己病得快死了。
而工友所说的卖房、借钱,前提是得有房可卖,有人可借。
一无所有的曹小琴绝望而自嘲地笑了。
她想起当年在自诉案败诉后,对方律师曾居高临下地讥讽过她:“在这个世界上,贫穷是原罪。
你女儿自己活该!
谁让她又穷又弱?还要到她玩不起的场合里来?”
曹小琴并不知道,西方有位作家曾说,正如奶牛并不能掌控自己的乳|房一样,如果大便能卖钱的话,穷人将失去他们的屁|眼。
她只知道,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更何况这条命是她自己的,毁在自己手里,也不算是造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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