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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大队长媳妇儿干架(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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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活下来,也找不到好的婆家,不是老光棍就是老鳏夫,不是赌钱就是打人,女孩子的一生就毁了。

“王招娣,你就坏心吧,我就是让闺女馋死,也不会认你家闺女为女儿的!”

王春花放狠话。

她要气死了,本来好好的事儿,被王招娣这一搅和都是让人觉得她居心不良了。

都是王爱国这死老头子,一直拦着,早早认下锦瑟的话就没这糟心事了。

晚上她要是再让他上她的炕,她就跟他姓。

众人一听王春花的话,认为王招娣因为心里不平衡故意找茬。

“王招娣,你也不看看你家闺女那熊样,怎么能和小程知青比啊!”

王春花的老闺蜜王金玲帮腔,“不是我们瞧不起你闺女,实在是她太埋汰人了!”

同样在地里干活儿的王招娣的三闺女臊得脸通红,同时心里恼恨。

她只是穿得破一点,脏一点;头发黄一点,乱一点;脸黑一点,身上的味儿大一点,就遭这些老娘们儿这么嫌弃,但是农村谁家的女孩子不这样。

她自诩长得还不错,但是自从见识过程锦瑟后,才知道原来真得有人长得跟明星似的,甚至比她在队长家的挂历上见过的明星还好看。

她自卑的同时,心里隐隐有股不服气。

凭什么城里来的知青就光想靓丽,她就一身褴褛,整天为弟弟的口粮卖命。

现在就连大队长的媳妇儿也想认那个知青当女儿。

而她却是那个被嫌弃的存在。

大队长的媳妇儿也太过分了,都是一个村子里的,即使要认也应该认她啊,凭什么认一个外人?

就因为她长得好看?

她低着头,旁人也看不见她脸上狰狞的表情,要是看清的话,一定不会觉得她可怜。

最后这场掐架以老支书的到来而终止。

因为是自己的媳妇儿和别人干架,王爱国虽然想向着媳妇儿,但不能做得太明显,只好搬来救兵。

老支书还是很相信王爱国的人品的,同样的,王春花虽然泼辣,但也不是不讲理的人,也不会无缘无故地跟人干架,毕竟她男人是大队长,在外面她得给她男人点面子。

“说说吧,为什么干架?”

老支书敲打着旱烟袋。

“老支书,您要为我做主啊...”

王招娣眼珠一转,就嚎。

“闭嘴!”

老支书那气势不减当年。

王招娣被噎得“嗝”

一声,众人哄笑。

王招娣红着脸低着头,降低存在感。

老支书都不稀得看她,他看向王春花,“爱国家的,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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