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七十三章 说酒(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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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在纸上的诗篇,不乏脍炙人口的名句,但更多的,则是平庸之作,并未比自己那首观菊好出太多,至少,没有达到天壤之别的差距。

很显然,张九龄刚才那句话说得中肯,世人和时间,才是最好的试金石。

含金量差的诗句,恐怕用不了百年,就自然地被人遗忘了。

只有那些别具一格的,光耀千古的,或者得到帝王身份加成的,才最终流传了下来。

照这个标准,二十一世纪的大部分诗作,恐怕都难逃与作者同腐的宿命。

而被诗坛大炒特炒的某些热门诗和男女诗人,呵呵,用王翰刚才的话来说,如果那也叫好诗,真不知道是在侮辱读者,还是在侮辱整个诗坛?

正想得有趣之时,忽然感觉到有人站在了自己身侧。

扭头细看,恰看到张旭张伯高那漂亮得令人嫉妒的面孔。

“伯高兄,多谢你的笔。”

还以为张旭是来找自己收回毛笔的,张潜脸色微红,连忙将已经快干掉的毛笔,双手奉还。

“用昭误会了,张某过来,可不是为了这支毛笔!”

张旭楞了楞,笑着摆手。

言谈之间,令人如沐春风,“张某是觉得用昭的字,自成一家,仔细看去,竟然别有一番风味!”

“伯高兄过奖了,小弟实不敢当!”

登时,张潜被夸得连脚指头都开始发红了,连忙退开半步,用力摆手。

跟草圣张旭面前说自己书法好,那跟在孔夫子面前卖百家姓,还有什么分别?虽然贺知章先前说过,弄斧必须到班门。

可至少弄斧者自己得把斧子耍到收发随心的水平,才够资格跑一趟。

否则,就不是求高人指点,而是纯粹找抽了。

谁料,张旭却不肯准许他继续谦虚,上前半步,手指着他先前替王之涣誊写的那句“今日暂同芳菊酒”

中的第一个字,笑着点评,“特别是此字,翩然挺立,好似白鹤振翅欲飞。

在下曾经练习多次,却从来写不出此等韵味。”

汗,瀑布汗。

一半儿是因为惭愧,另外一半儿还是因为惭愧。

前一半儿惭愧的是,送别诗加上作者名姓,一共三十三个字,结果只有一个“今”

字,勉强能入张旭法眼。

而那个“今”

字,则来自张潜自己在二十一世纪读书时,反复临摹了不下百遍的《寒食帖》。

此字带着苏东坡的三分皮毛,当然在行家眼里,与其他三十多个字,都大不相同。

后一半儿惭愧的则是,也就在张旭二十三岁,还远远没达到草圣境界的时候,自己敢壮着胆子给此人打个下手。

等到张旭走到巅峰时刻,自己再像今天这么胆大,恐怕不被草圣的“粉丝”

活活骂死,也会被其他同龄人拖出去砍了手指头。

“两位张兄,还不赶紧过来喝一杯?刚温好端来的菊花白,这已经是第三轮了,倒得晚了,肯定又是一滴不剩!”

好在王之涣来得及时,用一杯酒,打断了张旭继续探讨书法的愿望。

不愧是杜甫笔下的饮中八仙之一,草圣张旭听闻好酒又来了,果断放弃了自己最爱的书法,笑着向王之涣拱手:“多谢季凌了,上轮我就晚了一步。

这次,无论如何不能再辜负了佳酿!”

说罢,又将头转向张潜,笑着发出邀请,“用昭兄,一起去喝一杯。

张都尉家今日的佳酿,与寻常所见美酒,大不相同。”

“伯高兄自便,我不善饮!”

张潜拱下手,轻轻摇头。

酒是他自己提炼出来的,为了调味儿,还特意加入了刚刚蒸馏出来的野菊花香精,他当然知道此酒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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