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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
都元谏当场认出死对头桃般乐,恨得嚼穿龈血,他毫不犹豫飞身越马,祭出匕首,要割破她的喉咙。
禁军吓得魂飞魄散。
般弱也不抵抗,脖子懒洋洋往后一歪。
瞧她多好,自带姿势!
“桃般乐!”
都元谏手掌发颤,双目赤红,“你什么意思?你当真以为我不敢杀你吗?”
她都对他做了什么?
亲手抄了他的家,还把他送进了鸦胆馆!
她甚至跟馆公说,要他接满半年的客,才允旁人为他赎身!
都元谏不敢相信,他亲手捧着长大的小玩伴,怎么变得这样利益熏心,六亲不认?她难道忘了,是谁天还不亮,背着她去学堂?是谁熬了半宿,只为给她做一根月事带?又是谁陪她走过了十二载春秋?
“真对不住了。”
般弱摆出那一副软骨头的模样,“我啊,离经叛道,背信弃义,劣迹斑斑,真没救了。
今天呢,你要不杀我,我肯定会把你送回鸦胆馆的。
我这个人,毛病最多,尤其有一样,就爱看圣人堕落红尘。”
都元谏最终没下了手。
她的肉,她的心,那一寸不是他养出来的,他怎么能剜得下去?
馆公赶到,押住都元谏,冲着般弱赔笑。
“我这位哥哥,还有几日接客?”
般弱问他,“我也好带着姐妹们去捧场一回,总不辜负了情分。”
“快了!
快了!”
馆公谄媚道,“就在七日之后!”
“好!
我候着!”
她大笑离开。
七日之后,都元谏挂名宛哥,在鸦胆馆初次登场。
台上,馆公唾沫横飞,卖力吆喝名器,要将他这个曾经的权臣卖出高价。
台下,她拥着俩红倌儿,嘴里叼着一头黄金雀,引得他们献上红唇,争相追逐,风流嬉戏。
他怔怔望着她,隐约记起,她也曾叼着一头乳糖狮儿,去哄不爱喝药的他,“哥哥乖,吃了我这头小白狮儿就不苦了。”
怎么就变了呢?
他的小白狮儿说好要守着他,不让任何人觊觎他,伤害他,才短短数载,怎么就变得这么陌生?她亲手推他入火海,又践踏他至深,只为了看一场圣人堕落的好戏么?
“小白狮儿。”
他这么呢喃着。
隔着人群,唤她乳名。
有客人一掷千金,卖下了宛哥的初夜。
右边的红倌儿叼住了那头小雀,被她拍了拍翘臀,交头耳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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