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64章 血族vs血猎02(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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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穆作为一个苦逼兮兮的打工仔,实在没什么质疑人家的权力。

这个世界的剧情线也相当让人无语凝噎,用一句话概括——“霸道血族大公的落跑小娇妻”

主角受一开始是被豢养的血仆,他的血液极为芳香美味,对血族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吸引力。

于是被进献给了在血族中以“挑食厌食”

……哦、不……是“残忍暴虐”

闻名的兰斯德大公。

得知这个消息后,本来对自己的血仆身份已经认命的主角受陷入了巨大的恐惧,于是……他选择了……逃跑……

先不讨论主角受一个普通人类,是用什么方法从血族的重重看守中跑出来的,总之他就是成功了。

被进献而来的贡品逃跑,还是在踏入他的领土以后。

这简直是一巴掌扇在兰斯德大公脸上,高贵的血族怎能忍受这种耻辱?!

于是,大公立刻命人去追捕。

——这也拉开了向绵延近百年的逃跑被抓回来、又逃跑又被抓回来、双叒叕……的过程。

期间主角受邂逅了对他一见钟情、甚至想要把自己的位置让给他的圣子,为保护他愿意豁出性命的猎人,人类王国的王子……

白穆:这果然有哪里不对吧?

起码,他怎么也没法想象布洛特那张死人脸对谁一见钟情……

但是谁知道遇见主角受后会不会失了智?

毕竟,这种事情以前也不是没发生过。

霸道大公为一个血仆大动干戈,这事听起来很浪漫,但是真的发生了,就不那么浪漫了。

——要是浪漫要以鲜血死亡铸成,那这个世界还是朴实一点好。

因为追捕的只是一个低等的血仆,兰斯德派出的是最低级的、本能占了上风的劣化种:那是由人类转化成的吸血鬼在长久得不到“主人”

的血液后陷入疯狂的结果,那些自诩高贵的血族甚至不这些东西当做同类。

这做法听起来很有道理是不是?

而劣化的吸血鬼几乎没有理智,在追捕过程中屠戮村庄亦是意料之中。

即便日后协会和教廷追究,他们也可以用“大公尊严不容冒犯”

的理由打发回去:人类已经近百年没有出过强者,谁也不愿意为这种“小事”

得罪一位血族大公。

——这便是退让之始。

这么想想,白穆甚至怀疑主角受是被他们故意放走的。

但不管怎么说,白穆现在要做的是赶紧追上主角受。

不然,类似这个小镇的悲剧恐怕要一而再再而三地重演。

时间紧迫,他当然来不及先安顿这两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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