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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喝可乐。”
“姐,蘸料在这里。”
“姐,要不要吃点主食?”
到最后,洪羽都忍不住冲他翻白眼:“吃火锅也就算了,还吃主食,何姐会把乔姐骂死的好吧?”
宋清扬这才憨厚一笑,坐下来,夹了一块鸭血蘸酱吃,刚入口的一瞬,他整个人都跳了起来:“卧槽!
怎么这么辣?”
他根本不太能吃辣,只能吃微微辣。
一低头,宋清扬才发现,自己的蘸料里不知什么时候被添了小半碗小米椒,他忙着给乔沫献殷勤根本没注意到。
饭桌上几个人全部沉默无声,没有一个人像是凶手。
宋·福尔摩斯·清扬眼神危险地扫过每一个人。
其他人回他以微笑。
宋清扬:“……”
地球好危险,他想去火星。
果然,帅气的人总是遭人嫉妒。
他已经帅到连自家哥哥和队友们都无法忍受了。
……
一顿火锅吃了三、四个小时,火锅很美味,和s&s成员们聊天更有趣。
“这张专辑结束之后,我们可能就走偏乐队的路线了。”
洪羽笑道,“虽然现在转型有些早,但是走纯偶像路线好像更难一些。”
“现在的偶像太多了。”
乔沫点点头,“舞台又太少。”
“其实我们心里一直有个乐队梦。”
谢弦眨眨眼,“但你知道,刚出道的时候,做乐队走不长。”
“主要是脸没有说服力。”
宋清扬叹了口气,“就像乔姐,如果不是《万物生长》和《给你听》,说《绿野》是你创作的都没有人信。”
“现在外面不是还有人乔姐怀疑代笔吗?”
谢弦有些无语,“我一直想说,如果他们把怀疑的时间用在写歌上,都不知道能出多少好歌了。”
《绿野》之后,谢弦彻底成了乔沫的迷弟,原先他在s&s里是忙内,也是粉丝默认的最受宠的那个。
崇拜上乔沫之后,谢弦最近在疯狂学习写歌的技能,感觉整个人灵魂都升华了。
想走乐队路线,不会写歌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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