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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收拾东西,几乎没有什么要带出去的,只有那封信和那张名片,被他夹在了学习手册里。
那时候他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他按照名片上的地址去找历仲南。
他想,他会洗衣服,做饭也挺好吃,只要历仲南不讨厌他,他就在他那里借宿一段时间。
可是他却没有找到历仲南。
“那个男人,似乎是不做警察了吧?”
“是啊,每天不知道在做什么,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他了。”
“家里也是空着的。
还有人说他……”
那一天下着雨,他感觉自己失魂落魄的,就像是第二次没有了自己的家。
或许,他从未有过一个家。
他对这件事很不甘心,一边打工,一边在各种地方打听历仲南的下落。
随后他流落到了一家酒吧,再往后他就遇到了老板。
老板和他聊了很多,对他这样刑满释放的狼崽子非常满意,那时候公司急速扩张正缺人手。
老板把他和其他几个年岁相当的孩子领入了公司的大门。
“时代在与时俱进,你们却什么也不懂,为了给你们加以培训,我给你们请了最好的老师。
以前杀人放火要靠胆子,以后要靠脑子。”
进门的第一步,就是要洗去指纹,先用化学品把指纹烧掉,再把手指头泡在水里,一直泡到手上的皮像是手套一样被剥下来。
十指连心,其他的孩子连连惨叫,他却一声没吭。
老板对他非常满意,看着他道:“这孩子有点意思。”
他后来才知道,老板的名字叫做沐誉为,是帮有钱人杀人干活的老手。
特别是在许承煌那伙人被端掉以后,老板几乎垄断了整个槟城的相关业务。
老板非常有钱,手下养了几只忠心耿耿的狗。
猎犬就是其中一个,肯为了老板杀人放火,做一切事。
他们把杀人叫做处决,方法也多种多样。
杀鱼是开膛,杀鸡是扭断脖子,杀牛是电击,杀猪是刺心,杀羊是放血。
老板时常嫌弃他的那些狗没有长脑子,并不会让他的狗们参与管理和计划,所以才开始培养他们这些小孩子。
小孩子养大了,就会根据所长,分去对应的职业。
他们培训的课程很多,其中有一门,就是刑侦。
他们所学的资料,有一些就是警校的教材。
只不过他们的学习方式是反着来的,如果警方用这样的方式探查,他们需要怎么抹去痕迹。
他们还会买一些警方的内部资料以及杂志来看,他记得上面有好几篇文章,署名都是历仲南。
老板认为,好的野兽如果想要躲过猎人的追捕,最好的方式就是学习一遍猎人的所有课程。
他在这方面很有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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