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1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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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月一晚上已经梳理了目前的情况。

她穿越的这本叫做《重生七零嫁知青,养崽宠夫致富路》。

时间节点是1976年8月初,地点是南方一个叫做平河村的小山村。

这里是平河公社的生产二队,一条小溪横贯村落,把二队和一队隔绝成两半。

好在这里离县城不远,虽然道路泥泞,但徒步行走只要40分钟就能进城。

林月摸了摸下巴,叹了口气,她这角色,在书里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炮灰。

四岁被拐,父母找回后因为愧疚分外疼爱,把她养得好吃懒做,圆滚肥胖,阴沉偏激。

乃至于到了22岁,还是个嫁不出去,无人说亲的老姑娘。

她能和反派傅霆烨结婚也是阴差阳错。

重生后的女主林婉婉踢掉竹马,看上了知青队长顾宗年。

因为知道对方以后会成为纺织厂大老板,她回来后是铆足劲给人家送吃送喝,就差没把想和他结婚挂在脸上。

可惜顾宗年很正派,两情相悦后两个人碍于男女有别,进展一直很慢。

林婉婉一狠心寻了春药,硬是和男主生米煮了熟饭。

在知青点误喝了药的傅霆烨被林婉婉引到了林月的房间,两个人滚在一起的时,还被刻意叫来的村民围堵了房门,看了一场蒙着被窝的好戏。

而傅霆烨不想被抓去坐牢,便只能硬着头皮娶了林月,这便是他悲剧的开始。

-

肚子饥肠辘辘,发出雷响般地叫声。

林月实在忍不住饿,冲进原身弟弟林小虎的房间,从衣柜里翻出傅霆烨的包袱,找到了用油纸包着的核桃酥。

林小虎现在应该去打猪草了,他今年才10岁就已经开始挣工分,比只会抱怨爹妈的林月强得多。

几件质量不错的衣服里,夹了五张粮票和120块。

傅霆烨能这么有钱,还多亏了他十岁就跑去M国华人街开餐馆的爹妈。

如果放在其他年代,他绝对是妥妥的富二代。

可惜21岁硬生生被人举报,为不去大西北劳改,只能提前跟着他表哥一起下乡当知青。

他表哥说得好,下乡是躲一阵子,等到时候让傅霆烨爸妈多交点钱,肯定能把他弄回去。

可等傅霆烨干了三个月农活,他才知道自己被坑惨了。

回城根本就没那么简单,每天有干不完的农活。

即使他爹妈会托人给他寄钱和票子,但如果他敢躺着不做事,知青们和公社的大队长会不断把他当反面教材,天天对他思想教育。

林月提了半桶凉水到厕所,咬牙用小水勺淋浴。

身体黏黏腻腻,头发出油结块,她抓着香皂来回搓揉,反复冲洗,这才觉得干净了些。

她抚摸了下胖乎乎的肚子,也不知道里面有没有小生命。

第2章让他摆脱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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