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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花眼了吧?”
莱曼对于他的马,永远充满了自豪,“你是准备送信骑的话,就选一匹耐力好的。”
“不,我要那种竞速型的赛马,短途冲刺快的。”
唐顿买马除了代步,主要是为了以防食尸鬼的追击,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甩掉它们,进入旅馆内的传送门。
“那就这匹,比起黑杰克,跑一圈的速度,只慢五秒!”
莱曼走了几步,指着一匹枣红色的大马给唐顿看,介绍着它的优点。
“大叔,除了黑杰克,这里最快的马是哪一匹?”
唐顿不想耽误时间了,黑杰克是莱曼的心肝宝贝,肯定不卖,那就只能退而求其次。
“当然是黑皇。”
莱曼领着唐顿走到了最大的一间马厩旁,单看这待遇,就知道它的不凡。
“你起的名字,怎么都和那些大名鼎鼎的战马相同?”
唐顿笑了,无论黑杰克还是黑皇,都是赫赫有名的坐骑,它们的主人无一不是功成名就的大人物。
“嘿嘿,听上去帅气。”
莱曼抓了一把牧草,放进了马槽中,“瞧瞧,体型高大,颈长形美,运步充满了弹性,骑着它,哪怕是最艰辛的旅途,也会变成享受。”
这匹黑色的大马喷了一个响鼻,硕大的眼睛看向了唐顿。
“我要了!”
唐顿伸出了手,抚摸它的背脊,只是一眼,他就喜欢上了这匹黑皇。
浑身布满了长条状隆起的肌肉,每一丝都充满了力量,但是看上去又不臃肿,反而线条流畅、匀称。
黑皇简单的甩头,踏步,会让鬃毛晃动,流露出一股温顺的气质。
“虽然是一匹杂交马,但是它的优秀勿容置疑……呃,什么?买了?”
莱曼说的吐沫横飞,结果听到唐顿的话,一下子卡壳了,目瞪口呆的看向了他,“你说什么买了?”
“我说这匹马,我买了。”
黑皇似乎知道自己有了新主人,伸出舌头,舔了下唐顿的脸。
“这匹马可是价值两万金德兰,你确定?”
莱曼的本意只是想带唐顿来欣赏战马,找人分享下他养马的快乐,压根就不觉得这个少年买得起,叫他第一邮差,也不过是调侃罢了。
唐顿也就是在那些少年邮差中出名,在其他地方,就是个一文不值的穷小子。
“确定!”
唐顿郑重地点了点头,嘴角溢出了一抹弧线,“莱曼大叔,别担心,现金支付!”
,!
不会给唐顿太多的时间,一旦发现他还活着,绝对是不死不休的追杀。
距离晨雾镇最近的一座马场在二十里外,靠近着北谷伐木场,场主莱曼是一位退役的军官,除了脾气暴躁一些外,人不错。
莱曼经常和战友们联系,送信和包裹的次数也多,偶然一次,发现只要是唐顿带来的邮件,保管的肯定崭新如初后,就算多加几个银币,也一直指名让他专门负责。
唐顿和仆人打过招呼,走了没几步,就看到莱曼骑着一匹神骏的大黑马,在圈出的赛马场跑道上像一阵风似的狂奔而过。
足足跑了三圈,莱曼才意犹未尽的减缓了速度,让坐骑迈着轻快的小步,跑了过来。
“哈,我们的西境第一邮差怎么有时间来我的小地方闲逛?”
莱曼调侃着唐顿,摸了摸马的脖子,“怎么样?有没有兴趣骑一圈?”
因为唐顿对待邮件的认真态度,莱曼对他的感官一直不错,很想让他在马场工作,只是他没答应。
“莱曼大叔,我是来买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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