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六十六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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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野猪头?”

浅棕色的表皮下是薄薄一层的奶白色肥肉,再下面红色的瘦肉。

三层肉三种颜色,让人看着就食欲大增。

经过腌制后,猪头肉变得紧致,一口下去竟然有弹牙之感;而奶白色的肥肉一点都不腻,反而十分香糯浓醇。

林朔没有找到八角、花椒、茴香、桂皮这些香料,只能用最简单的沙姜和野葱去腥调味,但就是这么简单的一道咸猪肉,差点让张信把舌头吞下去。

他宣布,他爱猪头肉!

王禧自从吃到了油辣子后,疯狂热爱一切辣味食物。

兔子丁和魔鬼椒简直是绝配!

虽然辣的嘴巴都肿了一圈,他还是停不下手,这道菜简直有魔力!

越山筷子用的十分娴熟,薄薄

一片猪颈肉夹得稳稳的,他吃得很是斯文。

猪颈肉用小小的炭火慢烤出金黄色,林朔还刷上了珍稀的蜂蜜;咸甜口的猪颈肉肉质爽嫩多汁,表面有些部分被火舌獠地微有些焦,咬上去有脆脆的锅巴香气。

不过要说矜持,非安泽维莫属。

他先用了一碗排骨萝卜汤,让带着油脂的清甜热汤滋润口腔和胃部,然后才慢条斯理从清淡到重口味,一一品尝过去。

双色萝卜丝爽口,和猪颈头的咸甜很搭;猪头肉这种东西,他是不会吃的!

“小伙子!

你已经吃了五块猪头肉了!”

老罗头见安泽维准备夹最后一块猪肉头,忍不住提醒道。

不就是人高手长吗?欺负谁呢?

他还是年纪最大的。

安泽维:……

他默默收回伸出的筷子,低头吃起鸡汤手工拉面。

手擀面和上次的面疙瘩虽然都是小麦粉做的,但不论是口感还是风味完全不一样。

上次的面疙瘩制作方便快捷,只要与配料融合的好,味道都不会太差;而手擀面则很考验擀面人的技巧,要是力道不足或手法不对,口感就差了十万八千里。

林朔现在是个大力女金刚,揉面擀面拉面这种事对她来说小菜一碟,面团在她手里极其听话,转眼就成了粗细均匀的面条。

一入口,那细细长长的面条就和活了一样,劲道爽滑一个劲的在嘴里蹦跶,根根分明且带着鸡汤的鲜味。

这边十人吃得寂静无声,外面

探头探脑的人越来越多。

先是商团的人跟着香味跑到窗口,接着就是丹尼尔金的护卫,十来个人分散在三个窗口附近,垫脚往里面张望。

接着是住在他们附近的猎人团,看到罗素商团的人,想要来套近乎,结果也被香味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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