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三十二章 神宝街(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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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习惯性发出僵硬死板的夸赞,随后才要将发簪打包起来。

“这是我凌姐姐!”

叶霄解释一声,眼眸却不禁瞥了眼双臂,发觉似乎硕大强健不少,身高也变得更加挺拔壮实,双腿青筋如龙,跳动有力。

短短几个月,他身上却如同发生翻天覆地变化,再无一丝孱弱病态之象,难怪会被误会。

但店家根本没有在意叶霄的解释,而是拿出一张脏兮兮的布,打算将木质发簪打包。

见状,叶霄急忙扔出一枚低阶灵晶,顺手抓起木质发簪道:“好了,不用打包了,我现在就要用。”

店家似乎死机一瞬,随即才反应过来,发出僵硬的笑容道:“啊好,好的客官!”

叶霄抓起衣角,擦拭掉木质发簪上的灰尘,随后才亲自给叶凌带上。

叶凌冷艳的脸颊上难得露出一丝红晕,有些羞涩道:“好看么?”

“好看!

凌姐姐是世界上最好看的!”

叶霄想也没想,便应道。

就在此时,身侧却传来一道冷笑声“呵呵送女儿家就木质发簪?也太廉价了吧!”

叶霄眉头微皱,侧身看去。

来者竟然是沈家的沈旭禹,一身水墨色流云衫,手持剑鞘,眼眸不着痕迹多瞥了叶凌一眼,似乎想要将这身影牢记心底。

但随即,他便回过神,轻哼一声,来到发簪摊道:“老板,给我来枚你摊上最贵的发簪。”

“哎哟这位客官真是豪气,俗话说美人配好簪,能跟客官这样的人在一起的女子,真是幸福啊!”

摊主一如既往发出僵硬死板的恭维,但落在沈旭禹耳廓,却是满脸讨好笑容,真诚恭维自己的样子。

“好说!

快将你摊上最贵发簪拿出来!”

沈旭禹当即催促道。

“哎是客官!”

摊主应了声,当即取出一枚黏糊糊,满是霉斑青苔的玉石发簪,但有一道细微裂痕隐藏在发簪之中,所以就算清理了发簪上的霉斑青苔,可依旧无法清理裂缝之中的霉斑。

但叶霄看得皱眉,沈旭禹却看得极为满意,还伸手抓在满是霉斑青苔的发簪上,弄得满手都是霉斑青苔。

“嗯嗯这发簪就是好,应该是上好的玉石打造,通体光滑舒适,真是让人爱不释手!”

沈旭禹感慨一声后,随即看向摊主道:“这发簪怎么卖?”

“客官,只要100枚低阶灵晶即可!”

摊主笑道。

“嗯倒也不贵,送女人就应该这样,才能体现自己的真心,不像有些人连枚木质发簪都送得出手,干嘛不自己找块木头,雕刻出来,还省了一笔钱呢!”

沈旭禹一阵冷嘲热讽后,让摊主将玉质发簪打包好,随后连同不知放了多久的黏糊糊,沾染霉斑的布一同放进怀里,贴身存放。

“呃~”

叶霄有心提醒,可对方都如此对自己冷嘲热讽,他也没必要去热脸贴冷屁股。

看着沈旭禹心情良好地拍拍胸脯,转身朝着人群走去。

“唉你开心就好!”

叶霄只好在心中暗道。

但叶凌却担忧叶霄自尊被羞辱,当即不禁安慰道:“弟弟,别在意那人的话,礼轻情意重,姐姐能感受到弟弟你送礼物的情谊,就已经很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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