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第十章盗趾(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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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场,趾的对手有人,也有各种各样的猛兽,一步步的成为了冀州第一角斗士,也为主人赚来了金山银山。

彼时的趾已经不能说是单纯的奴隶了,行走的人形摇钱树说的便是他。

谁能放弃摇钱树?

主人的变化趾并非没察觉,但他也不是蠢的。

因着没想过做一辈子的奴隶,趾很早的时候便为日后摆脱了奴隶身份后要如何生活做准备。

允文允武,后者不必了,在角斗场只要不想死,没人会懈怠对武艺的打磨,前者,他在十岁的时候向主人提出了想读书的愿望,因为他带来了丰厚的利益,哪怕末奴不允许读书识字,主人为了收拢人心也很大方的答应了。

读书可以开民智,使人明目。

趾很快便和主人补了一份契书,虽然觉得到时赚够了的主人应该不至于反悔,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主人没反悔,他没想撕毁契书,却也没想过放了这株摇钱树。

连赢五百场,不能有一场败。

趾最后一场的对手是牙狼,不是猛兽的那个牙狼,而是以牙狼为名字的另一名奴隶。

只要杀死牙狼,趾便可获得庶人的身份。

厮杀时趾的剑断了,手上已经愈合得差不多的旧伤也突然出了问题。

那不应该的,趾的剑是靖奴工匠专门打造的。

手上的旧伤也用了最好的药,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

饶是意外陡生,趾也还是无愧冀州第一角斗士之名,奋力击败了牙狼。

他没有杀牙狼,角斗场并没有明文规定一定要杀了对手,但观众喜欢刺激的,所以必须杀,不杀就不能结束,久而久之角斗场必须分出生死也就成了不成文规定。

不能让观众满意,带来足够的利益,角斗士会体验到生不如死这个词是怎么创造出来的。

可那又如何,他不想杀。

以为自己必死的牙狼没想到趾会放过自己,因而告诉了趾真相。

趾的剑和药都被他的主人做了手脚。

牙狼的主人重金收买了趾的主人,两个奴隶主商量好了一场双赢,牙狼的胜利会为他的主人带来财富和声望,趾的主人也压了牙狼一大笔钱,再加上从牙狼主人处得到的,足以弥补失去摇钱树后的大部分损失。

鉴于连赢五百场后摇钱树也还是会失去,严格意义上,趾的主人如此做很赚。

很奇异,趾诡异的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可愿随我掀了这世道?”

那天趾与牙狼凭借着高超的武艺冲入了观众席,杀死大量贵族制造了足够的混乱后趁乱放出了角斗场所有的奴隶,随后又兵分若干路将别的角斗场的奴隶放了出来。

楼国贵族尽数被屠杀,冀州最繁华的角斗之国楼国亡。

九州震惊,趾也因此被整个帝国追杀。

奴隶不驯顺就已经很该死了,居然还叛主。

叛主也就罢了,居然还造反。

造反也就罢了,居然还屠城。

罪无可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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