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梧桐文学】地址:https://www.wtwx.net
。
又理藩院亦归入六部。
四、九卿——明朝以六部加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为九卿;清朝则以都察院、大理寺、太常寺、鸿胪寺、太仆寺、通政司、宗人府、銮仪卫为九卿,此为“大九卿”
。
又有“小九卿”
,则钦天监、太医院堂官之类,但“小九卿”
之称,并不为朝廷承认,不赘。
五、翰、詹、科、道——此为清贵之职,翰者翰林院,詹者詹事府,科为六科给事,道为各道监察御史。
凡廷议,中坚分子必为翰詹科道。
这一次议吴可读原疏,亦无例外。
上谕谓:“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初五日降旨,嗣后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继大行皇帝为嗣。
此次吴可读所奏,前降旨时,即是此意。”
所谓“即是此意”
,究竟是何含义?这含混笼统的四个字,即成为廷议的重点。
按:“前降旨时,即是此意”
八字,接于“此次吴可读所奏”
之下,意思很明白,谓穆宗初崩,所颁懿旨:“俟嗣皇帝生有皇嗣,即承继大行皇帝为嗣”
,即是吴可读所奏“将来大统仍归承继大行皇帝嗣子”
之意。
命王大臣等“妥议具奏”
,无非将“即是此意”
,订成具体可行的办法。
但复奏的结论,竟是以吴可读所奏“毋庸置疑”
。
其理由是,吴可读所请预定大统之归,有类乎建储,而建储为本朝家法所不许。
而将来如何继统,早包含于前降懿旨之中,何待臣下奏请?至于“神器所归”
,嗣皇帝在将来“必能斟酌尽善,守列圣之成宪,奉天下以无私”
。
对于内阁集议的结果,由“妥议”
一变而为“毋庸置议”
,不满者甚多。
廷议不合,例许单衔或联衔陈奏。
于是先有毓庆宫行走的“师傅”
徐桐、翁同龢,及南书房翰林潘祖荫合疏,继有声名极盛的清流宝廷、黄体芳、李瑞棻,以及一定少不了的张之洞,纷纷建言。
对问题了解得最透彻的是宝廷。
他在附片中说:
廷议谓穆宗毅皇帝继统之议,已早赅于皇太后前降懿旨之中,将来神器所归,皇上自能斟酌尽善,固也。
然懿旨意深词简,意存言外,苟泥于其词,难免害意,不及此时引申明晰,异日皇上生有皇子,将即承继穆宗为嗣乎?抑不即承继乎?不即承继,则以违懿旨;若即承继,又嫌迹近建储。
就令仅言继嗣,不标继统之名,而天下臣民,亦隐然以储贰视之,是不建之建也。
而此皇子贤也,固宗社之福;如其不贤,将来仍传继统乎?抑舍而别传乎?别传之皇子,仍继穆宗为嗣乎?抑不继乎?就命仍继穆宗,是亦不废立之废立也,岂太平盛事乎?至此时即欲皇上斟酌尽善,不亦难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