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文学

吴可读(第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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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试探,司礼监金英假作不知,据实回奏,所以景帝默然,迟至景泰三年始下决心。

廷议中“王直、于谦相顾眙愕”

,而“王直得所赐金,叩案顿足曰:‘此何等事,吾辈愧死矣!

’”

是由于自觉出卖了上皇(英宗)长子见深而内疚外惭,生由于易储之请,出于蛮夷,自问失职而内愧。

《明史》本传中,叙得更清楚:

帝欲易太子未发,会思明土知府黄以为请,帝喜下礼部议。

胡濙唯唯,文武诸臣议者九十一人当署名,直有难色,陈循濡笔强之,乃署,竟易皇太子。

直进兼太子太师,赐金币加等。

顿足叹曰:“此何等大事,乃为一蛮酋所坏,吾辈愧死矣!”

景帝疾亟,直、濙等会诸大臣台谏,请复位沂王为皇太子,推大学士商辂草疏。

未上而石亨、徐有贞等夺门,迎上皇复位。

按:王直不肯做秦桧,当时主迎英宗回国最力。

当时唯恐景帝学宋高宗,领衔上疏。

末云:

陛下天位已定,太上皇还,不复莅天下事,陛下第崇奉之,则天伦厚,而天眷益隆,诚古今盛事也。

王直与诸臣的意思是,让景帝做皇帝做到及身而止,将来大位复归“皇太子见深”

,乃是顺理成章的事,所以忠诚如金英也者,故作不解,让景帝始终开不出易储的口。

谁知“如此大事,乃为一蛮酋所坏”

,此所以应该“愧死”

只看署名时,王直有难色,强而后可;景帝病危时,王直领头请复立沂王为皇太子,可知是反对易储的。

吴可读征此典竟适得其反。

其故何在,亦就不能亦不必去研究了。

总之,“贤者如此,遑问不肖?旧人如此,奚责新进?名位已定者如此,况在未定?”

目前既不为穆宗立嗣,将来欲求皇位仍归于穆宗的嗣子,在太庙中仍处于承先启后,血食不绝的地位,是件非常渺茫的事。

因此,吴可读以为:

不得已于一误再误中,而求一归于不误之策,惟仰祈我两宫皇太后再行明白降一谕旨,将来大统仍归承继大行皇帝嗣子。

嗣皇帝虽百斯男,中外及左右臣,均不得以异言进,正名定分,预绝纷纭。

如此则犹是本朝祖宗以来,子以传子之家法,而我大行皇帝未有子而有子,即我两宫太后未有孙而有孙。

异日绳绳揖揖,相引于万代者,皆我两宫皇太后所自出而不可移易者也。

罪臣所谓一误再误,而终归于不误者,此也。

按:这一建议中,最要紧的话是“子以传子之家法”

一语,用意在彻底防止醇王将来以皇帝本生父的身份,嗾使德宗归宗,同时亦含有保护两宫皇太后的深意在内。

当然,慈禧在日,能彻底控制醇王,不需要任何人保护,是另一回事。

但就理论上说,远引明孝宗的张皇后,近看穆宗的嘉顺皇后,其遭遇之惨,足资警惕,确是需要有成宪来保护的。

明武宗暴崩无子,太后张氏与杨廷和定策迎外藩入继大统,纯依宗法,不存私心:“以皇考孝宗敬皇帝亲弟,与献王长子厚熜……伦序当立。”

因即日遣官迎取来京,是即世宗。

世宗时方十五岁,但处事之老练,罕与其匹。

《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大礼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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