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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瑶注意到了飞妞的行动,噗嗤一笑,她怎么也没想到,飞妞不是直接去传一个消息,而是直接写了一个话本儿,这个话本一流传起来,姚清越在大家小姐面前可就没脸了。
站在一旁的柳枝看见小姐突然笑了,这瞬间疑惑了一下,又继续切起水果来,可能是话本儿里有什么搞笑的吧。
这不到一天的时间,外面就流传起了一个话本儿。
这话本儿的名还怪有意思的,叫什么《清清我呀,最喜欢书生了》。
当下流行的话本儿,为了迎合贵人的口味,都会取一些雅致的名字,什么《金厢记》、《玉簪行》之类的,难得出现了一个口语化的名字,还这么直白大胆地说出了“喜欢”
二字,怪把人勾的心痒痒的,偷偷摸摸的就买了一、两本回去看。
有些酸儒看见了,直接破口大骂,“有辱斯文,有辱斯文呀!”
然后转头就叫家中的下人悄悄去书坊里买了一本回去,还要下人多遮掩遮掩自己的身份,别被发现了。
反正这本书啊,是一瞬间就火了起来。
原本书坊的老板是不愿意上这本书的,主要是来源不明,还是被绑在一只小狗的背上送来的,总觉得有些奇怪。
更别说书名,太过直白了,说不得,根本卖不动。
因而只印了不到20本,由于它突然的爆火,书坊老板连忙加班加点地赶了一批又一批,这忙的呀,眼都笑弯了,眼里的、手里的都是大笔大笔白花花的银子。
书坊老板:板板我呀,怎么也没想到,这泼天的富贵,就轮到我了,哈哈哈哈哈(?ˉ??ˉ??)。
这一时间,各个书虫都在讨论这本书。
富家千金:
“这个清清,头脑也太不清醒了吧,竟然为了一个普通的书生拒绝了一个侯世子。”
“是啊是啊,可是这个写手他的文笔也太好了吧,叫什么六个飞飞,这也太搞笑了吧。”
“这个清清虽然糊涂,但飞飞先生的文笔确实不错,让人看了,十分感叹清清和书生之间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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